肉毒和毒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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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毒和毒鱼类

  一旦发现中毒者,早期可口服催吐(1%CuSO溶液100毫升);用KMnO(1∶2000,1∶5000)或0.2%活性碳悬浮液洗胃;口服导泻(50%MgSO504毫升);静注10%葡萄糖;吸氧,交替肌注安钠咖0.5克,可拉明0.5克,洛贝林3~10毫克。地黄素、樟脑、咖啡碱注射解毒;也可用中草药解毒,如漆树种植物,鲜橄榄、鲜芦根、马兰草、南瓜藤脑头等。

  我国科鱼类资源甚为丰富,全国年产量估计约达3~4万吨。开展鱼的综合利用,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目前有的单位已开始了河鱼的人工养殖和加工。除了鲜食、腌藏和干制外,鱼肉也能制成罐头、鱼松、蛋白胨等产品。

  河卵经120℃高温加热解毒3小时后,可供食用和制成高级酱油。鱼肝脏含油量达7%0~72%,将捣碎新鲜鱼肝加入1%~2%的NaOH以及与肝等重的水,加热煮沸4小时,分离出来的鱼肝富含维生素A,可供药用和食用,或作为皮革的加脂,或制皂等。从肝脏中提取的“新生油”对鼻咽癌、食道癌等有一定疗效。鱼皮可用来制胶。精巢可制成药用及食用鱼精蛋白、精氨酸和鱼素。内脏及废弃物捣碎后冲入5倍量的60℃温水,滴入少量醋酸使呈微酸性,这样的

  提取液是一种良好的杀虫药。利用少量毒素对感觉神经有轻微麻痹作用的特性,在医用方面,可制成止痛、止痉挛的针剂。河毒最主要的作用是降血压,用2~3微克/公斤的剂量,能引起正常动脉压的近2/3突然下降。因而为治疗高血压提供了新的途径。

  我国所产毒鱼类不下40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