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步兵机动和作战的装甲战斗车辆。具有高度的机动性、较强的火力和一定的装甲防护力。可搭载一个步兵班,协同坦克作战或独立遂行任务。车上一般装备一挺机枪、一门小口径机关炮和一具反坦克导弹发射架。有的还装备防空导弹。分履带式和轮式两种。一般能水陆两用。陆上最大时速65~75公里;水上最大时速6~8公里。利用步兵战车底盘,可改装成指挥车、侦察车、炮兵观察车、修理工程车、救护车等多种变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