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服上的十二章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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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服上的十二章纹

    十二章纹,是指中国古代帝王及高级官员礼服上绘绣的十二种纹饰,它们是:日、月、星辰、群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等,通称“十二章”,绘绣有章纹的礼服称为“章服”。

    十二章纹由来已久,大约在周代已经形成。据《周礼?春官?司服》注及疏记载,周代有官名“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周天子用于祭祖的礼服即开始采用“玄衣?裳”,并绘绣有十二章纹;公爵用九章,侯、伯用七章、五章,以示等级。不过,《周礼》本身并没有记载十二章纹之制,只是说“王之吉服”有“裘冕”、“衮冕”、“?冕”、“毳冕”、“希冕”、“玄冕”,即所谓“天子六冕”。

    秦汉以后,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持封建的统治秩序,纷纷制定详细繁琐的封建礼仪,为了说明这些封建礼仪的合理、正统,都把一些礼仪的产生时间上推至三皇五帝时代,对于十二章纹也是如此。

    十二章纹的最早而又全面的记载,是《尚书?益稷》:“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绘);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绣,以五彩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这段记载并没有指明十二章纹是周代天子的礼服纹饰。

    章服制度真正确立,是在东汉初年。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年),孝明皇帝诏有司博采《周官》、《礼记》、《尚书》等史籍,制定了详细的祭祀服饰及朝服制度,从此确定了汉代的服制。东汉初规定:“天子、三公、九卿……祀天地明堂,皆冠旒冕,衣裳玄上下。乘舆备文,日月星辰十二章, 三公、诸侯用山龙(以下)九章,九卿以下用华虫(以下)七章,皆备五采……”(《后汉书?舆服下》)。从此以后直到明清,十二章纹作为帝王百官的服饰,一直延用了近两千年。

    十二章纹就是十二种图案。“日”即太阳,太阳当中常绘有乌鸦,这是汉代以后太阳纹的一般图案,取材于“日中有?乌”、“后羿射日”等一系列神话传说。“月”即月亮,月亮当中常绘有蟾除或白兔,这是汉代以后月亮纹的一般图案,取材于“嫦娥奔月”等优美的神话传说。“星”即天上的星宿,常以几个小圆圈表示星星。各星星间以线相连,组成一个星宿。“山”即群山,其图案即为群山形。“龙”为龙形。“华虫”,按孔颖达的解释,即是“雉”。“宗彝”,即宗庙彝器,作尊形,也有绘成虎或?(即长尾猿)形的。“藻”即水藻。“火”为火焰形。“粉米”即白米,为米粒形。“黼”是黑白相次的斧形,刃白身黑。“黻”是黑青相次的“亚”形。

    以上十二种图案,各有其象征意义。按照历代注疏《周礼?春官?司服》的封建学者们的解释,日月星辰,“取其明也”;山,“取其人所仰”;龙,“取其能变化”;华虫,“取其文理”;宗彝,取其忠孝,绘成虎与雄形则取其猛与智;藻,取其洁净;火,取其光明;粉米,取其“养人”;黼,取其“割断”(做事果断之意);黻,取其“背恶向善”。

    十二章纹之制自东汉确立之后,各朝各代都把它作为封建的舆服制度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南北朝时期,章服制度更趋繁琐,以后周为例,不仅不同等级的人有不同等级的章服,即使同一等级,不同用处的礼服也各有不同的章纹。隋大业元年,杨帝诏定章服之制,并规定了十二章纹在皇帝“衮冕”上的具体位置。唐武德四年,朝廷发布诏令,宣布车舆、服装之令,“上得兼下,下不得拟上”,违者治罪。天下只有皇帝可用十二章;皇太子及一品之服用九章,二品之服用七章,三品之服用五章,四品之服用三章,五品之服用一章。

    明代和清代也都明文规定了章服之制,皇帝朝服仍为十二章,龙袍也“列十二章”。至于文武官员、明清则改章服为补服,规定文官的“补子”绣鸟,武官的“补子”绣兽,是为补服,各依等级有所不同。

    中国古代十二章纹之制前后绵延近两千年,它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