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人一年中要过两次春节,一次与其他民族的春节完全一样,还有一次在农历二月初十,是补过的春节。
传说彝族人定居以后不久,男人们就纷纷到前线去打仗了,春节期间不能及时与家人团聚。大部分人在农历二月初才回到家。于是人们便想办法在农历的二月初十补过一次春节,借以慰劳那些打仗有功、载誉归来的勇士们。彝语称这个节日为“麻龙火”。
二月初十的上午,家家户户的主妇都要给自己的男人敬一杯酒,并共吃一顿团圆饭。中午时分,男人们无论大小都要集中到两位“麻公巴”(领舞人,是祖先打仗的首领化身)家喝酒,直到傍晚酩酊大醉为止。
第二天,男女老少都要集中到舞坪上,由两位麻公巴领头,按“拉幺”(老主人)和“萨南”(开腔人)划定的线路,跳起欢快的铜鼓舞来。接着,在一阵悠扬的五笙(当地的一种民族乐器)乐曲声中结束了全部的喜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