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运动刚一问世,只是作为一种游戏供人们玩耍,到了1892年,篮球运动的发明人史密斯制定了简易规则13条,便进入对抗、比赛的阶段,继而产生了比赛的组织领导、执法公断者--裁判员。
外国称篮球裁判为“球证”。每场比赛有正、副两个球证。解放前,我国称篮球裁判为“司令”,每场篮球赛只有一个司令。解放后改称“裁判员”,每场球赛设正、副两个裁判员。我国现行篮球裁判制分为五级: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由于篮球比赛的速度、强度愈来愈大,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执行规则,有些国家已试行每场比赛设前、中、后三个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