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点评霸王条款
——政府加大维护消费者权利力度
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内,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目前这些霸王条款已经成为束缚、阻止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障碍之一,并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中消协分四个阶段点评“霸王条款”:
第一阶段
内容为电信、邮政、公共运输等;
第二阶段
内容为商品房、家庭装修、物业服务等;
第三阶段
内容为金融、保险、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等;
第四阶段
内容为公共事业,包括水、电、气、暖服务,汽车维修、手机家电维修、商场、超市等。
一个人的死刑与乙肝维权
——忽视公民合法权利后果不堪设想
2003 年 4 月 3 日,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持刀闯进嘉兴市秀州区人民政府,刺向负责公务员招录的两名官员,致一死一伤。周一超持刀杀人的原因是因为报考公务员时因“小三阳”不合格而未过关。他的行为震惊了全国,更震惊了更多与周一超同病相怜的 HBVER( 乙肝病毒携带者 ) 。
事实上在此之前,乙肝歧视已经引发很多惨剧, HBVER 们收集的资料中,就列举了“携乙肝病毒遭退婚痴男砍杀昔日女友”“乙肝女遭辞退绝望自杀”“太原一小女孩因患乙肝被养母抛弃杀死”等等。他们发现, HBVER 并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周一超只是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愤怒,唤起了大家对我们的注意:一亿多人的利益是不应该被忽视的。”
“我们这多多人应该可以做点什么来改变我们的命运?”两天后,一个名为“ HBVER 维权”的讨论版在“肝胆相照”网站上成立,上香是最早的发起者和版主之一,“我们的宗旨是以法律的手段争取正当的合法权益,并且向大众呼吁科普的重要性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同情。”
在周一超杀人案审理期间,出现了一份有 3700 多人签名的《要求给予周一超减刑的联名信》。大多数签名者是各地素不相识的 HBVER 及其家属。他们虽然反对周的极端之举,但同时提出,“中国大学生中的肝病毒携带者,面临着极大的生存危机,找工作屡屡受挫。这样大的一个群体在如此巨大的生存压力下做出个别极端的事情来,有其必然性。”
签名并没有阻止法官在 9 月 4 日一审判处周一超死刑。但这是 HBVER 维权运动的一个发端——虽然在他们看来,用一个甚至两个生命为代价来唤醒这个国家对 HBVER 的些许关注和同情,是极为可悲的结果。有人已开始对论坛上的一些偏激的声音表示隐忧:这些莘莘学子初入社会即处处遇挫,置身于普遍的歧视眼光中,很容易心理失衡,滋生与社会的对抗情绪。“这种力量真的要好好疏导,不然后果不堪想像。”
日记被偷看 哈尔滨一小学生状告父母侵犯隐私权
——未成年人同样具有隐私权
某天晚上,家住哈尔滨市动力区进乡街的小学生高强 ( 化名 ) 气冲冲地来到进乡街派出所,一进门就对民警说:“我父母竟偷看我的日记,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要告他们 ! ”
高强对警察说,他平时有两本日记,一本是老师留的作业,父母、老师都经常翻看,还有一本记了一些自己的私事,从来没有让人看过。近几个月来高强发现,每次与父母发生矛盾时,父母都能用他写在隐私日记中的几件事情来讽刺他,他认为可能是父母偷看了自己的日记,便做了个试验。
高强学着电影中的办法在日记本中夹了几根头发,结果晚上回家后发现日记本中的头发不见了,由此肯定父母偷看了自己的日记。高强觉得就算是父母也不应该随便偷看孩子的日记,现在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透明人,心里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