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谁说慈善营销都是企业行为,个人也完全可以做得风生水起。据一位圈里人说,现在一些文化明星和商业公司合作捐赠,捐赠人是文化明星,但由商业公司出面,钱也是商业公司出。这样名人得了名气,商人做了广告;然后,公司拿名人的名换了钱,名人拿公司的钱换到名,这种“慈善营销”,绝对要更加高明。回到秋雨诈捐的口水仗上,其实,捐多捐少是个人心意,本来也不能用多少来衡量爱心大小。只是,打着慈善公益的旗号来搞个人宣传,如此作为,有失大师风范。公众不断的质疑,逼出了一连串的个中内情。无论最初的设想如何,最终承诺的捐赠是否到位,才是人们追问的最终目的。沽名钓誉、以善谋私,余秋雨“诈捐门”只是让我们看到了发生在公益热潮中与这两个词有关的故事之一。
十:农夫山泉“捐赠门”
【事件】
8月11日,民政部主管的《公益时报》在头版刊登《农夫山泉“一分钱”捐赠受质疑》一文,再次引爆企业“诺而不捐”的争论。
农夫山泉于2002年在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主要电视台反复播放广告片“从现在起,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孩子们的渴望捐出了一分钱;到2008年,阳光工程将为20万孩子带来运动的快乐”。但《公益时报》的调查结果却显示,如履行“一分钱”公益的承诺,以农夫山泉每年15亿瓶到20亿瓶的市场销售量计算,该企业每年至少有1500万元捐赠给“阳光工程”助学基金,而实际上能查到的公开现金捐赠只有2006年捐赠的500万元,这与最初承诺不符。
一周后,农夫山泉高调反击,以“恶意诋毁”为由把公益时报社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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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农夫山泉”的事件在当下企业参与慈善行为中并不罕见。在品牌和市场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公益营销模式,以赢得消费者好感。只要能够献出一片爱心,是公益还是营销,消费者不会太计较。在多元的社会价值下,人们对搭着慈善进行的营销已经宽容接纳,但关键是企业要“说了算”。对于企业的“慈善承诺”,要保障其兑现,只等待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立法规范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