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程标准中的作文指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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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程标准中的作文指导要求

  1.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

  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3.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4.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书面交际。

  5.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6.根据表达的需要,使用冒号、引号。写文章使用逗号是最难的。再就是“看着、看着”中间的顿号是不是改为逗号,当然这对三年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

  7.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

  8.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这8条中最主要的是1、2、3、条。这是十分重要的三条目标,必须认认真真、扎扎实实贯彻实施,努力使每一个学生都达到这三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