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21日 星期一 晴
晚饭时,两位同学与我谈起“偶像崇拜”问题,我说:“我不崇拜偶像,只有我所尊敬的人。”他们说我:“思想保守,跟不上时代。”
我认为:现今所指的“崇拜偶像”被严重的扭曲了。特别是我们这些同龄人——中学生,所崇拜的大多是歌星、影星、电视明星。前不久,某地评选的十大“青春偶像”,竟有9人是港台歌星。然而,有些人对他们崇拜的实在太过火了、爆了。以致成为“××迷”。为自己心中的偶像崇拜得发痴、发疯、发狂、“发烧”。报载,许多中学生为“追星”而荒废学业,有的为求得歌星的一纸签名,不惜在宾馆门外等候通宵。有些人为“星”割脉,碰破头,摔伤腿,虔诚之举可爱可笑又可悲。据说,今年10月,某歌星在重庆演出时,特等票价炒至1700元,出现了7名女学生卖血买票的奇闻。更荒唐的是有的少女情愿把自己最宝贵的贞操献给歌星,多么可悲。
我觉得,像这样崇拜得“发烧”,并不说明是赶上时代,而是一种堕落行为。
所以,我认为还是为这些同学打一针“退烧针”好些,回到教室中好好学习些真本领,别虚度青春韶华,切记“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