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宝贝无外乎两种方法,那就是自然分娩或剖宫产。有的产妇在生孩子时这两种方法都尝试了一遍,也就是受了人们常说的 “二茬罪”。因此,有些准妈咪就觉得,与其受二次罪,还不如直接剖宫产更保险,这样可以少受罪。专家认为,为了母子健康,准妈咪和家人都要正确看待“二茬罪”。
正确看待剖宫产:剖宫产只是自然分娩的一种补救措施
处于下列情况,医生会果断地选择剖宫产:
* 当胎儿或准妈咪发生危险情况时。
* 在时间不允许自然分娩的情况下。
* 由于某些情况,与自然分娩相比,剖宫产对母婴更安全时。
4种常见剖腹产适应征:
1.巨大儿,当胎儿过大,准妈咪骨盆无法容纳胎头。
2.准妈咪骨盆狭窄或畸形,即头盆不称时。
3.胎儿出现宫内缺氧,短时间内又不能分娩时。
4.准妈咪患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法承受自然分娩。
受“二茬罪”3个原因
1.意外中止自然分娩,改为剖宫产。
剖宫产与自然分娩这两种分娩方式,并不一定一成不变,而是可以转化的。当决定自然分娩进入产程后,有时却难免会出现意外情况,这时就要改为剖宫产分娩。
不宜继续自然分娩的情况:
* 产程当中,由于脐带绕颈等因素引起胎儿宫内窒息或宫内窘迫时,就需剖宫产抢救胎儿的生命。
* 胎儿因宫缩过强,发生宫内缺氧,无法耐受产程,这时医生也会建议剖宫产。
* 在产程中,由于胎位的异常,胎头位置不好而无法内旋转,也需要采取剖宫产;
* 有时,产妇的子宫口水肿不再继续开大,无法再自然分娩。
2.试产失败
试产即如果胎儿偏大,但准妈咪骨盆正常、产力强,照样可以尝试着自然分娩。但如果在产程中发现情况确实不利于自然分娩,则再剖宫产也不晚。
3.必须受“二茬罪”
有的剖宫产必须要在自然分娩进行到一定时间后才做。即使一开始就决定要做剖宫产,也不能没有任何分娩先兆就上手术台,而是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宫缩,待子宫下段肌层变薄,宫口张开几指后才开始剖宫产。
受“二茬罪”3大益处:
1.剖宫产手术过程中可减少出血,避免子宫收缩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