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标准来判断儿童智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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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标准来判断儿童智力障碍

  孩子出生以后,首先是长身体,同时,心智活动也得到发展,逐渐开始与周围的人进行交往,学会适应社会。

  但是,有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有个婴儿4个月时,让他仰卧,牵动他的双手拉他起来时,其头部只能被动地随着身体移动,身体直立后,头部又不由自主地向前搭拉,这表示他还无法控制自己的头部。后来发现他的整个动作发展比其他儿童都慢半拍:6个月坐不稳,8个月不会爬,12个月不能自主站立,近两岁还不会走路等,这属于动作发展缓慢。在心理活动方面,他两眼无神,不会微笑,不会与父母和周围人交流和沟通;当母亲抱着他喂奶时,他不会主动寻找乳头或奶嘴等;到了一岁还不会牙牙学语。以后的问题显得越来越明显:在吃、喝、拉、撒,与小伙伴交往、认识理解事物等方面存在困难;语言发展迟缓,不能理解别人的话语,不会表达自己的需求和简单意思。

  我们将上述现象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该儿童的智力发展水平比一般儿童差。二是他在基本生活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方面都比较差,不能适应日常社会生活。三是这些障碍出现在身体发育的阶段。综合以上情况,人们将其称为“智力障碍”。其概念可以表述为:一个人的智力发展显著低于平均智力水平,同时伴有日常社会生活方面的明显障碍,患病时间在发育年龄阶段(18周岁以前)。

  一、智力障碍儿童的智力显著低于正常人的平均智力水平

  正常人的平均智商为100。意思是当一个儿童的智商为100时表示他智力正常,假如一个儿童的智商在70分以下,他的智力就被称为“显著低于”平均水平(简化为“智商低于70分”)。智商低于70分的儿童,在100个同龄儿童中仅有两个。

  二、智力障碍儿童在日常社会生活适应方面具有明显的障碍

  小年龄的智力障碍儿童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动作、语言发展迟缓,不会人际交往,上幼儿园或小学比较困难。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的社会适应能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与概念有关的一些适应能力,如理解别人的话,能够说出自己的想法,会读书看报,了解钱的概念和用处等;二是社会及人际关系方面的适应能力,如能够负责任,尊重自己,真诚待人,遵纪守法,避开危险等;三是日常生活中的技能,如个人的吃喝、穿衣、行走、如厕,准备饮食、简单的医药护理,使用电话和其他通讯工具,管理个人或家庭财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处理家务等,以及有一定的就业能力和维护安全环境的能力等。智力障碍儿童会在上述各方面与正常人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有的智力障碍儿童同时伴随一定程度的异常行为和心理疾病,也会影响他的日常社会生活。根据新的发展趋势,人们越来越重视智力障碍儿童的社会适应障碍问题,因为社会适应障碍直接影响到他们个人功能和如何参与社会生活的问题。所以,从早期康复开始就应该培养智力障碍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

  三、智力障碍的发病通常在发育年龄阶段

  具体讲就是在18周岁以前。这一条规定将发育期出现的智力障碍与成年后各种原因造成的智力障碍进行了区别。智力障碍的发病率一般不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