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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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

  2.言语发育障碍

  (1)特定言语构音障碍:是一种特定言语发育障碍,患儿运用语言的能力低于其智龄的应有水平,但言语技能正常。特定言语构音障碍在言语障碍患儿中占很大比重,然而病因尚不明了。

  获得语音的年龄以及不同语音的获得顺序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正常发育儿童在4岁时常有发音错误,到6岁时能学会大多数语音,尽管可能存在某些复合音的发音困难,但不应妨碍交流。到11~12岁时,应能掌握几乎全部发音。

  发音学习延迟和偏差的儿童常出现以下症状。

  ①讲话时发音错误,使人很难听懂,“讲话像外国人”。

  ②语音省略、歪曲或替代,给人的感觉是讲话太快太急。

  ③同一语音发音不一致,即在某些词中发音正确而在别处则否。

  (2)言语流利障碍(口吃):是一种表现为言语节律异常的言语障碍。常见的口吃有两种,即痉挛性口吃与强直性口吃。前者是发音器官肌肉的痉挛,出现多次重复第一个字的音节,后者是发音器官肌肉的强直,难以发出或停顿在某一字上。口吃的临床表现有以下8点特征。

  ①开始讲话时有紧张及挣扎的表现。

  ②开始的词有声音延长。

  ③词的多重复,讲话时充满了“α,en”和词的第1个音节。

  ④插入了别的音。

  ⑤嘴、腭周围发出颤抖。

  ⑥声音的定调及响度升高,并有延长。

  ⑦避免使用特殊的词和讲话过程中暂停次数增多。

  ⑧儿童预料发出某些词时会有困难,所以脸上有恐惧的样子。

  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诊断:

  1.语言发育障碍

  (1)表达性语言障碍诊断标准:依据CCMD-3诊断标准。

  ①言语表达能力明显低于实际年龄应有的水平。

  ②语言的理解能力正常。

  ③标准化测验总智商正常(韦氏儿童智力测验操作智商及总智商均≥70)。

  ④不是由于听力缺陷、口腔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精神发育迟滞或广泛性发育障碍所致。

  (2)感受性语言障碍诊断标准:依据CCMD-3诊断标准。

  ①言语理解能力低于实际年龄应有的水平。

  ②伴有语言表达能力和发音的异常。

  ③非言语性智力测验智商在正常水平(韦氏儿童智力测验操作智商≥70)。

  ④不是由于听力缺陷、口腔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精神发育迟滞或广泛发育障碍所致。

  (3)伴发癫痫的获得性失语(Landau-Kleffner综合征)诊断标准:依据CCMD-3诊断标准。

  ①病前语言功能发育正常,在一开始出现言语丧失的前后2年中,出现累及一侧或双侧颞叶的阵发性脑电图异常或癫痫发作。

  ②非语言智力和听力正常。

  ③表达或感受言语能力严重缺损的总病程一般不超过6个月。

  ④不是由于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广泛性发育障碍所致。

  2.言语发育障碍

  (1)特定言语构音障碍诊断标准:依据CCMD-3诊断标准。

  ①发音困难,讲话时发音错误,以致别人很难听懂。患儿说话时的语音省略、歪曲或代替的严重程度,已超过同龄儿童的变异范围。

  ②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正常(韦氏儿童智力测验语言智商、操作智商及总智商均≥70)。

  ③不是由于听力缺陷、口腔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精神发育迟滞或广泛发育障碍所致。

  (2)言语流利障碍(口吃)诊断标准:依据CCMD-3诊断标准。

  ①经常反复出现语音、音节、单词重复、延长,频繁出现停顿,使言语不流畅,但言语表达的内容无障碍。

  ②症状至少已3个月。

  ③不是由于神经系统疾病、抽动障碍和精神病性言语零乱所致。

  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鉴别:

  1.语言发育障碍

  (1)表达性语言障碍鉴别诊断:须与精神发育迟滞、感受性语言障碍、广泛性发育障碍、选择性缄默、语言困难和失语相鉴别。

  (2)感受性语言障碍鉴别诊断

  ①须与孤独症鉴别。感受性言语障碍者有正常的社交来往,参加社交活动,常利用父母得以安慰,能正常地运用手势等。

  ②须与癫痫性的获得性失语、语言困难、失语、选择性缄默症、耳聋所致的语言发育迟缓及精神发育迟缓相鉴别。

  2.言语发育障碍

  (1)特定言语构音障碍鉴别诊断:须与耳聋、精神发育迟缓和因发音器官病变而引起的发音困难相鉴别。

  (2)言语流利障碍(口吃)鉴别诊断:口吃多起病于2~6岁。许多正常发育的儿童,在2~4岁时都经历过言语不流利的时期,须与口吃相鉴别。

  ①口吃者言语受阻发生在“发音与单词”的水平上,而正常儿童的言语受阻发生在单词与词语水平上。

  ②口吃者伴有发音器官的肌肉痉挛,正常儿童无此现象。

  ③口吃者持续口吃达1年以上,正常儿童在1年内可自行好转。

  ④口吃者在6岁以上仍有口吃现象,而正常儿童在词汇量增多后即自行消失。

  3.与发育的正常变异鉴别

  正常儿童开始学会说话的年龄和达到牢固掌握语言技能的进展速度差异很大。而多数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的儿童,虽然最终言语和语言水平可达到正常,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本组障碍虽与正常变异的极端形式没有清晰的界限,但有4项标准可帮助判断临床意义:严重程度、病程、障碍形式、伴发的问题。如果语言发育迟缓程度超出2个标准差以上,可能为异常,但统计学的这种严重程度对于年长儿童诊断意义较小,因为本组障碍有自发缓解倾向,这时病程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当前损害轻,而以前有过严重损害的病史,那么当前的功能状态有可能就是某种发育障碍的残留情况,而不是正常变异。语言发育迟缓常继发阅读和拼写困难、人际关系异常,以及情绪与行为障碍。如果某种言语或语言迟缓伴有学校技能缺陷(如阅读或拼写发育迟滞)、人际关系的异常、情绪或行为紊乱,那么,这种发育迟缓有诊断意义。

  4.与精神发育迟滞鉴别

  智力包括语言技能,所以智商低于均值的儿童,语言技能发育也低。诊断特定的发育障碍意味着这种迟缓的功能显著跟不上认知的总体水平。因此,当语言发育迟缓只是更广泛的精神发育迟滞或广泛性发育障碍的一部分时,应归属后两者。但精神发育迟滞或广泛性发育障碍常伴有智能活动的不平衡发展,尤其是语言技能的损害可明显重于非语言技能,如果这种不均衡很明显和很突出,应在精神发育迟滞或广泛性发育障碍的诊断之后,再加上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