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告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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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告状”意识

  孩子“告状”是一种依赖心理的表现,不少父母或老师苦于无法制止其这种行为,于是就对爱“告状”的小孩产生反感。实际上,孩子的“告状”是否应该制止,主要需看其“告状’的动机。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结果显示,孩子的告状动机主要有五种:一是受了欺负想寻求大人的保护;二是检举他人,希望成年人对他的是非判断作出肯定,例如“晶晶把小人书弄坏了”等;三是追求自我表现,想从成年人那里得到肯定的评价;四是做错了事想逃避责任,免受批评和惩罚;五是嫉妒他人,企图利于告状来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年少的孩童爱告状是他们的年龄特征决定的。大人对于孩子实事求是的告状要认真对待,及时予以正确处理,当然更重要的是强化孩子自我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渐淡化其“告状意识”乃至依赖心理。例如,大人可以这样对孩子讲:“晶晶弄坏书不是故意的,以后你和他一起爱护书好吗?”如果对孩子告状置若罔闻,不仅会使一些有害的问题无法及时解决,还会挫伤孩子的积极性;如果鼓励他们的告状行为则会使他们争相模仿,以致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得不到发展,更为严重的是,会使一些小孩养成时时窥视他人秘密的不正常心态,导致其人格的畸形发展。而一旦孩子告错了状则要及时提醒、帮助和纠正。总之,大人对待孩子告状的处理方式必须依据孩子的告状动机而定。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视野的开阔,孩子的“告状现象”会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