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上)-译本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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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上)-译本序


    哈代共写了十四部长篇小说,一般认为重要的,除《苔丝》和《裘德》外,尚有《远离尘嚣》(1874).《还乡》(1878).《卡斯特桥市长》(1886)及《林居人》(1887).这几部作品,都属于哈代统称为"性格与环境"的小说,除《远离尘嚣》之外,都是以男主人公或女主人公惨死结尾的人生悲剧.悲剧的过程,也就是性格—人与环境—社会发生种种矛盾.冲突的过程,悲剧的原因,或以性格的因素为主导,或以环境的因素为主导,或是二者交互作用的结果.《远离尘嚣》中的拔示巴.《还乡》中的游苔莎和姚伯.《卡斯特桥市长》中的亨查德.《裘德》中的裘德和淑.布莱德赫,都象苔丝一样,是生长于偏僻村镇中下层社会的普通男女,是受环境—社会摧残的小人物.人道主义者哈代对他所创造的这些人物,也象对苔丝一样,始终寄予深切同情;但他往往过分突出这些人物自身性格上的弱点,使之成为他们与社会抗争必然失败的关键.在这方面,苔丝的形象则独踞于这群人物之上.她第一次离家谋生时,是一个晶莹无瑕的少女,她毫无父母那种联宗认亲的虚荣和嫁给阔人的侥幸心理,只希望凭自己的劳动赚钱糊口,弥补家中死去老马的损失.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她遭辱失身后不仅保持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刚毅,更加富于反抗精神.这不仅是出于污泥而不染,而且是出于污泥而弥洁.苔丝的形象,是哈代塑造的最好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以普通情理而论,好人受难,总能更多地引起同情,更强地激起义愤.苔丝的不幸,是她所处社会经济.政治和阶级地位使然.象这样处理和反映人物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完美的正面人物形象不可避免的悲剧鞭挞揭露社会,看来正是《苔丝》这部作品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上较哈代其它作品更胜一筹的主要原因.
    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当时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当中,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基督教教会.按照当时的成见陋习,苔丝失身后,或顺水推舟甘当亚雷.德伯的姘妇,或想方设法进而使他们的关系合法化,方为良策,而苔丝却坚持宁可作令人侧目的"不正派女人"而不作无爱情的结合.当时私生子一般难得公开受洗,苔丝却大胆代行牧师职责,擅自给她濒临死亡的婴儿施洗(按基督教的说法,一个人生而未受洗礼,死后必下地狱).她第一次逃离亚雷.德伯,从纯瑞脊回到家乡的路上,看到路边用血红色书写的宗教教条训诫"不要犯(奸淫)",就脱口而出:"呸,我不信上帝说过这种话."由此刻到她给婴儿洗礼,苔丝在思想上对世俗成见陋习和教会已经开始怀疑,尽管此时她还相信有上帝和地狱存在,并未彻底摆脱宗教迷信观念.随后,"陷淖沾泥"的苔丝离群索居,在默默承受身心的创痛之中,思想上那种离经叛道的变化也日益深刻.这正是她与这种成见陋习及其对自己的影响进行长期思想斗争的结果.到苔丝第二次离家,与安玑.克莱相爱并决心与之结合,直至她历尽波折,最后亲手杀死亚雷.德伯,与安玑.克莱潜逃,这全部过程清楚地说明,苔丝对世俗成见陋习的态度是从怀疑到否定,直到反抗,最后以自己年轻的生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