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乱世佳人(四)-48
"她不会接受你的礼物的.她宁可去死,也不会穿的."
"这我相信,不过我还是要表达我的心意."
新奥尔良的商店里物品丰富,使人目不暇接,和瑞德一起买东西是令人兴奋的.和他一起下馆子,更加令人兴奋,因为他知道点什么菜,也知道菜是应该怎么做的.新奥尔良的葡萄酒,露酒的香槟,对她说来都很新鲜,喝下去感到心旷神怡,因为她只喝过自家酿制的黑莓酒.野葡萄酒和皮蒂姑妈的"一喝不醉"的白兰地.这还不说,还有瑞德点的那些菜呢.新奥尔良的菜肴最有名.思嘉想到过去在塔拉挨饿的苦日子,又想到不久前拮据的生活,吃起这些丰盛的菜肴来,觉得老也吃不够.有法式烩虾仁.醉鸽.酥脆的牡蛎馅饼.蘑菇杂碎烩鸡肝,橙汗烤鱼,等等.她的胃口总是很好的,因为她一想到在塔拉没完没了地吃花生.豆子和白薯,就想尽量多吃一些法式菜肴.
"你每次吃饭就像吃最后一顿似的,"瑞德说."不要刮盘子呀,思嘉.厨房里肯定还有呢.只要叫堂倌去拿就行了.你不要老这么大吃大嚼,不然你就会胖得跟古巴女人一样,到那时候,我可就要和你离婚了."
可是她只朝他吐了吐舌头,接着又要了一份点心.这点心上面是厚厚的一层巧克力,中间还夹着一层糖.
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不必一分一厘地考虑,惦记着要存钱要纳税,或者买骡子,这可实在是痛快.交往的人都很高兴很阔气,不像亚特兰大的人那么穷酸样儿,真是痛快,穿着啊啊啊啊的锦缎衣裳,显出腰身,露着脖子和胳膊,胸脯也露着不小的一块,而且还知道男人们对你垂涎欲滴,真是痛快.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也没有人指责你缺乏大家闺秀的风度,真是痛快.香槟酒,想喝多少喝多少,也真是痛快.她头一次喝醉的时候,坐着敞篷马车,穿过新奥尔良的大街小巷回旅馆去,一路上高唱《美丽的蓝旗》.第二天清早醒来以后,头疼得像要裂开一样,想起头一天晚上那样出洋相,感到很不好意思,她以前连女人微有醉意也没见过.她只见过一个女人,就是那个名叫沃特琳的家伙,在亚特兰大失陷的那一天喝得酩酊大醉,她感到非常难为情,简直没有脸见瑞德,但他觉得这件事很有意思,无论她干什么事,他都觉得很有意思,仿佛她是一只性情活泼的小猫.
和他一道出去,也是一件非常令人兴奋的事.因为他长得漂亮.过去不知怎么,她从来没有考虑过他的相貌.在亚特兰大,人们光只看他的缺点,从没有议论过他的相貌,可是在新奥尔良,她发现别的女人总是用眼睛盯着他,他弯腰吻她们的手,她们显得那么激动,她意识到她丈夫很有魅力,也许别的女人还在羡慕她,这使她突然感到和他在一起十分光彩.
"唔,我们两口子都很漂亮,"思嘉心里乐滋滋的想道.
是的,的确是像瑞德所说的那样,结婚是有很乐趣的.不光是乐趣,她还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件事说起来也很怪,因为她曾经认为生活不可能再教给她什么新东西了.可现在她觉得自己像个孩子,每天都会有新的发现.
首先,她发现和瑞德结婚,与先前和查尔斯结婚,和弗兰克结婚,有很大的区别,他们都尊重她,怕她发脾气.他们都向她乞求恩惠,她要是高兴,也就给他们一些恩惠,而瑞德并不怕她,而且她常常觉得瑞德并不怎么尊重她.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思嘉要是不喜欢,他反觉得很有趣,思嘉并不爱他,但和他生活在一起确实很意思,最有意思的是,虽然他这个人发起火来有时让人觉得他有些冷酷,有时他倒是痛快了,别人却感到厌烦,他却总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就像有一副马嚼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