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是真正的军事活动,其余的所有活动都是为它服务的.所以我们要认真地研究战斗的性质.
战斗就是斗争,在斗争中目的是消灭或制服敌人,而敌人就是在具体战斗中与我们对峙的军队.
这就是战斗的简单概念,我们将来还要谈到它.但在此以前,我们必须先谈一谈一系列其它概念.
如果我们把国家及其军事力量当作是一个整体,那么,自然也就会把战争看作是一个大规模的战斗,在野蛮民族的简单关系中,情况确实如此.但是,现代战争却是由大的和小的.相继发生的或同时发生的无数战斗构成的.军事活动分成如此多单个行动,是因为在现代产生战争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
现代战争的最后目的,即政治目的,也不总是非常简单的.即使这个目的十分简单,由于军事行动同许多条件和想法联系在一起,因此它不可能通过一次大规模的行动来达到,只有通过结成一个整体的许多大的和小的活动才能达到.每一个这样的具体活动全是整体的一部分,所以它们各有其特殊的目的,并通过这些目的与整体联系在一起.
我们曾经说过,因为战略行动就是运用军队,而运用军队始终是以战斗这个概念为基础的.每个战略行动都能归结到战斗这个概念上,因此,在战略范围内,我们能够把一切军事活动都归关的一些问题时,将逐步地予以阐明.我们只想指出,战斗不管大小,都有从属于整体的特殊目的.既然如此,那么消灭敌人和制服敌人就只应该看作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实际上也确实是如此.
但是,这个结论只是从形式上来看是正确的,只是为了让各个概念在逻辑上有联系是重要的.我们指出这一点,正是为了防止这么看问题.
什么是制服敌人呢?这永远只能是消灭他的军队,不论是全部彻底地消灭它还是只消灭它的一部分,不论是用杀伤的方式还是别的方式,使它不愿意继续作战.因此,只要放弃各个战斗的一切特殊目的,就能够把全部地或部分地消灭敌人看作是一切战斗的唯一目的.
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在进行大规模战斗的情况下,使战斗具有特殊性质而且使它同更大的整体联系在一起的特殊目的,但只是同一般目的连结在一起的从属目的.或是战斗的一般目的的较小的变形,在使战斗具有特殊性质方面,它是重要的,但跟一般目的比较起来,它却始终只是不甚重要的,也就是说,即便这个从属目的达到了,也只是完成了战斗的次要任务.如果这个论断是对的,那么,认为消灭敌人军队只是手段而目的总是别的什么东西的看法,只有从形式上来看才是正确的.假如我们忘记了战斗的特殊目的中也包含着消灭敌人军队这个内容,忘掉了特殊目的只是消灭敌人军队的一种较小的变形,上述见解就会导致错误结论.
在最近几次战争以前,正因为人们忘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了一些完全错误的见解.倾向和不完整的理论体系,以为理论越不要求使用真正的工具,即越不要求消灭敌人的军队,理论才越是摆脱了手艺的习气.
假如不用一些误认为是有效的手段来代替消灭敌人军队,不提出一些错误的前提,自然就不会产生上述那种理论体系了.将来只要有机会,我们还要同这种错误作斗争.如果我们不提防那种纯粹形式上的真理所能引起的谬论,不强调消灭敌人军队的重要性和它的真正价值,我们就没法研究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