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上)-第一卷-第二篇-论战争理论-第四章
假如发现敌人生火做饭的时间异常,就可以断定敌人正准备转移,如果敌人在战斗中故意暴露自己的部队就意味着准备佯攻,那么这种认识真理的方法就叫规则,因为从这些明显的个别情况中可以进一步推断出敌人的意图.
假如说,有战斗中一旦发现敌人开始撤退炮兵就应立刻猛烈地攻击敌人是一条规则,也就是说,从这些个别现象中推测出整个敌情,根据这个敌情得出了一条行动规定.这个敌情就是:敌人准备放弃战斗,正准备开始撤退,而在此时,它不宜进行充分的抵抗,也不象在撤退过程中那样便于完全摆脱我方.
至于细则和方法,一旦训练好了的军队能够掌握它们并将它们作为行动的准则,战争准备的理论就会在作战中发生作用.有关队形.野战勤务.训练的一切规定都是细则和方法.有关训练的规定主要是细则,有关野战勤务的规定则主要是方法.这些细则和方法在实际作战中全是有用的现成的办法,所以,必然会作为现成的办法被包含在作战理论中.
可是,对于自由使用军队的活动却不能规定细则,也就是说不能规定固定的守则,因为细则是不能自由运用的.与之相反,方法则是执行任务的一般的办法(如前所述,这种办法是根据概然性制定的),它可以将原则和规则的精神贯彻到实际运用中去,如果它不失去本来面目,不成为一套绝对的和死板的行动规定(即体系),而是代替个人决断的一种捷径,是普通办法中可供选择的最好方法,它就能列入作战理论.
在作战中经常按方法办事看来也是非常重要和无法避免的.只要我们想一想,在战争中有多少行动是根据纯粹的假定和在完全搞不清情况的条件下决定的,我们就会相信这一点了.这是因为敌人会阻挠我们去了解那些对我们的部署有影响的情况,时间也不许可我们充分了解这些情况,而且即使我们知道了这些情况,也因为范围太广,过于复杂,绝不可能根据它们来调整一切部署,所以我们常常只得根据某些可能的情况进行部署.在每一事件中需要同时考虑的具体情况是无穷无尽的,所以,我们除了进行大致的估计,根据一般的和可能的情况进行部署以外,就没有其他办法.最后我们还了解,越到下级,军官的人数越多,就越不能指望他们有独立的见解和熟练的判断力.既然除了从勤务细则和经验中得到的见解之外,就不应当要求他们有其他的见解,我们就只得教给他们一套类似细则的方法,作为他们进行判断的依据,防止他们越出常轨地胡思乱想,因为在经验非常有用的领域里,乱想是特别危险的.
我们还必须承认,方法主义不仅是不可缺少的,并且还有极大的优点,那就是反复运用同一种方法在指挥上可以达到熟练.精确和可靠的程度,进而减少战争中的阻力,让机器便于运转.
所以,职位越低,方法就用得越多,就越是不可缺少;职位越高,方法用得越少,到最高职位,方法就完全用不上了.所以,方法在战术中比在战略中有更大的用处.
战争,从它的最高角度来看,并非由大同小异的.取决于方法好坏的无数细小事件构成的,而是由需分别处理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各个重大事件构成的.战争不象长满庄稼的田地,而象长满大树的土地.收割庄稼时不需考虑每棵庄稼的形状,收割得好坏取决于镰刀的好坏;而用斧头砍伐大树时,就必须考虑到每棵大树的形状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