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里_芬历险记-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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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里_芬历险记-第18章


  老绅士拥有好几处农庄,黑奴在一百个以上。有的日子里,会有许多人汇聚到这里,是骑了马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来的,耽个五六天,在附近的各处、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里跳跳舞,野餐。夜晚,在屋里举行舞会。他们大多是这家人的亲属。男人身上都带了枪。我对你说吧,这些人可称是精英啦。
  附近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逊的。跟格伦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样格调高,系出名门,又有钱,又气派。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使用同一个轮船码头,离我们这座大屋两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时候和大伙儿上那儿去,在那里见到过不少歇佛逊家的人,一个个骑着骏马。
  有一天,勃克和我两人出了门,到林子里打猎。我们听到了朝我们走来的马声。我们正要穿过大路。勃克说:
  “快!朝林子里跳!”
  我们跳进了林子,透过林子里一簇簇树叶丛朝外张望。不一会儿,一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骑着马沿大道飞奔而来。他骑在马上,态度从容,神态象个军人。他把枪平放在鞍鞒上。这人我过去见到过的,他是哈尼·歇佛逊。但听得一声枪响,勃克发的子弹从我耳边擦过,哈尼头上戴的帽子滚落在地。他握紧了枪,径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冲过来。不过我们可没有耽搁。我们在林子里奔了起来。林子长得不密,所以我曾几次回头察看,为了好躲掉子弹。我看到哈尼两次瞄准了勃克。后来他从来处往回转——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过我没有能看到。我们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绅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钟,——据我判断,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随后,脸色平和下来,语气柔和地说:
  “我不喜欢躲在矮树丛里打枪那种打法。我的孩子,为什么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逊家才不干呢。他们就喜欢取巧。”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讲述事情的前后经过时,头部挺挺的,活象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张开,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兄弟显得挺阴沉,可全都没有说话。苏菲亚小姐呢,一时间脸色发白。不过,当她知道那个男子没有受伤,脸色就回过来了。
  等到我把勃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房的旁边,光只是我们两人时,我说:
  “你真的想杀死他么,勃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啊?”
  “他么?他从没有害过我啊。”
  “既然这么说,那你又为了什么要杀死他呢?”
  “啊,没有什么啊,——就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儿长大的?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说给我听听。”
  “啊,”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把他杀了。另一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来,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个都给杀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这是进行得缓慢的过程,得花很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