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警察胖胖的,一脸没睡饱的样子。他只要一开口,便气喘咻咻。偏偏他又很爱说话,才到丁家,就对穿黄色西装的陌生人发了一大堆牢骚。“先是为了找那个孩子,累了我一整天,然后在三更半夜把我从床上挖起来,现在我猜你又要催我赶路了。”他不高兴地说:“告诉你,我这匹马可不怎么强壮,平常我大都没有遇上必须催赶它的情况,所以还没有出过什么问题。但不管怎么说,我认为我们可以等到天亮再说。”
穿黄西装的陌生人还是和平常一样有礼貌。“丁家一家人从昨天一早便开始等着,”他说:“他们很沮丧。如果我们越快到那里,孩子可以越快和他们见面。”“你怎么会这么关心这件事情?”警佬怀疑地说:“说不定你跟那些绑匪是一伙呢。你看到她被抓走的时候,就应该马上来报告才对。”
穿黄色西装的陌生人叹了口气。“我总要先找出他们要把她带到哪里,才去报警吧?”他耐心地解释:“何况我不是一找到就回来了?丁家人都是我的好朋友,他们……唔,把小树林卖给我了。”
警佬瞪大眼睛:“我的妈呀!你别睁眼说瞎话了!他们不可能这样做的,不管是朋友或陌生人,他们都不会把小树林卖掉的。你知道吗?他们是第一户搬到这里来的人。他们家每个人都骄傲得跟孔雀一样。他们不只以他们的家庭自豪,也以他们的土地自豪。现在你说他们把小树林卖掉,是不是?哇,哇。”他吃惊得吹起口哨。
他们骑着马以缓慢的速度默默地绕过小树林,穿过星光照耀的草地。走了好一会儿后,警佬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说:“你可以告诉我这一趟要走多久吗?我们还要走多少路呢?”
“还要往北走三十公里。”
警佬发出一声呻吟。三十公里!”他调了调横在马鞍上的长枪,又呻吟了一声。“就在前头那些山的山脚下吗?那还有一大段路,对吧?”
陌生人没有回答。警佬的手指顺着长枪油亮的枪管滑下去,然后他耸了耸肩,跨在马鞍上的身体看来有些沉重。“最好还是放轻松点,”他气喘嘘嘘地说,突然变得友善起来:“我们还要骑上三、四个小时呢。”
陌生人仍然没有答话。
警佬又试了一下:“对这附近而言,这倒是件新闻——绑架。就我所知,以前这地方从没有过这样的案子,而我负责这地方的安全已有十五年了。”
他等着。
“事情是很难预料的。”他的同伴终于回笞。
“对,这倒是事实。”警佬说着,整个人很明显地松懈下来。也许现在可以聊上一会儿,他想。“是的,十五年了。十五年里我也看过不少案子,但没有碰过这样的。当然,就跟人们常说的一样,任何事情都有第一次。我们已经有座全新的监狱,你注意到了吗?这建筑可是一流的,那些家伙可有干净、舒适的地方住了。”
他呵呵地笑了笑,又继续说:“当然,他们不会在那里待太久的,巡回法官下礼拜就会到这里来,他很可能会把他们送到查理维尔的郡立监狱,这是他们对待重刑犯的方式。当然,如果需要的话,我们也有自己的绞架。只要绞架竖在那里,我想,犯罪的人就会少些。不过那绞架从没用过,因为就像我刚才讲的,他们把案情严重的犯人押到查理维尔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