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利福尼亚州所有的主要城市以及在内华达,我都作过演讲,也曾在旧金山演讲过一两次,然后退出这一门,挣了一大笔钱......对我来说是这样......并且订了一个计划,要从旧金山乘船西行,周游全球.《阿尔塔加州日报》的主人和我联系,要我给这家报纸写旅行通讯......一共五十封通讯,每次一栏半,也就是每封信两千字左右,每封信二十元.
我先东行到圣路易,跟我妈妈告别,然后我被"教友会市(教友会市乃费城的别名.......原编者注)号"旅行团的邓肯船长的计划书迷住了,终于参加了进去.在这次旅行中,我写了.发出了五十封通讯.其中六封没有收到,又补写了六封,以履行合同.然后我编了一个有关此行的演讲稿,在旧金山作了演讲,很满意地赚了一大笔钱.后来,我又深入到乡村去讲,结果把我吓呆了.我被人家忘得干干净净.听众从来不多,仿佛像一批验尸陪审员来对我失去的名声作一次鉴定似的.我对这种奇异的情况作了了解,发现那家巨富的《阿尔塔》报馆的节俭的主人已经把那可怜的二十元一封的通讯全部注册为版权所有,并且威胁说,任何一家报刊如果转载其中的一段,就要对之起诉!
我落到了这步田地!我订过合同,要为哈特福德的美国出版公司就这次旅行写一本大部头的书.本来打算把所有这些信都收进去.可现在我的处境就不妙了......如果那个偷偷窃取了版权的主人不准我使用这些信的话.而他们要的正是这个.麦克先生......什么的......我记不起他的全名了(一九○六年五月二十日注.我现在记起来了......是麦克莱利希.......马克.吐温)......说,他们这家公司准备把这些信印成一本书,以收回付出的一千块钱.我说,倘若他们办事公道,允许乡下的报纸采用这些信或其中的一部分,我在太平洋沿岸的演讲旅行便可以收入一万元,《阿尔塔》害得我失掉了这笔收入.后来,他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由他出版这本书,我抽百分之十的版税.我对这个折衷办法不中意.我也是明明白白这样说的.书的销售限于旧金山,版税还不够我三个月的伙食钱.而东部的合同,如果能实现的话,对我更为有利,因为我在大西洋沿岸有点声誉,那是在纽约《论坛报》登了六篇旅行通讯.在《先驱报》登了一两篇以后取得的.
结果是麦克先生同意停止发行他的书,条件是:在序言中,我必须感谢《阿尔塔》放弃了它的"权刊"赐给了我特许.我反对这个感谢之说.对《阿尔塔》这样破坏我的演讲旅行,我不可能诚心诚意表示什么感谢.经过一番争论,我的观点被接受了,感谢之说作罢了.
当时《阿尔塔》的编辑是诺阿.布鲁克斯,一个品德纯正的人,富有同情心,并且在事实无关宏旨的场合是个很好的历史学家.好多年以后(一九○二年)写到我的生平时,他能言善辩地称颂《阿尔塔》慷慨大方,能够毫无报酬地送给我一本书,而后来的历史事实证明,这本书值一笔巨额财产.经过这一段庸人自扰以后,我并没有大量地采用在《阿尔塔》上发表的那些信.我发现那是供报上用的材料,而不是供写书用的材料.那些东西是这里写一点,那里写一点,全是我在急急忙忙周游欧洲或者在"教友会市号"热得灼人的特等舱里抽空写下来的.因此结构松懈,水分不少,需要挤掉.我采用了其中的若干封......也许十封,或者十二封.在六十天内,我把《傻子国外旅行记》的其余部分写好了.我本来可以再苦干两周,根本用不着那些信件就完成的.当年,我还很年轻,非常年轻,了不起的年轻,比我今天要年轻,比我将来要年轻,要年轻几百岁.我每天晚上从十一二点干起,干到大天亮.我六十天写了二十万字,每天平均写三千字以上,......这对沃尔特.斯科特爵士来说,算不得什么;对路易斯.史蒂文森来说,算不得什么;对很多人来说,还算不得什么;不过对我来说,就相当可观了.一八九七年,我们住在伦敦的特德沃思广场的时候,我写了《赤道环游记》,平均每天写一千八百字.在佛罗伦萨这里(一九○四年),我似乎每天坐四五个钟头,平均写一千四百字.
从上面的情况看,我可以推算出来,在这三十六年中,我逐渐慢下来了.不过我认识到,我这个统计数字有一个缺点.一八六八年春天每天写三千字,当时我一连干七.八.九个钟点.这和今天用一半时间,出一半产品相比,也强不了多少.数字往往欺骗我,特别是由我自己来处理这些数字的时候.在这些情况下,迪斯雷利(迪斯雷利(1804—1881),十九世纪英国保守党领袖.)所说的话往往是可以适用的,那话说得公正而有力:
"谎话有三种:谎话,该死的谎话和统计数字."
我在一八六八年三四月里,在旧金山写了《傻子国外旅行记》.书出版于一八六九年八月.三年以后,弗吉尼亚市的古德曼先生(在这以前的十年,我曾在他的报馆里干过,我在《艰苦生涯》那本书里有不少地方写到他......我也许写得夸张了些,我愿意道歉)到东部来,有一天,我们在百老汇大街上走着.他说:
"你怎么剽窃了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1809—1894),美国作家.)的献词,把它写进你的书里?"
我漫不经心地作了一个含糊其词的回答,因为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不过他强调他是当真的.他说:
"我并不是要讨论你究竟有没有剽窃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我们到前面第一家书店就可以解决.我要问的是你怎样剽窃的,我感到好奇的是这个."
我无法回答他这个问题,因为我没有东西可以回答.我可以赌咒说我没有剽窃过任何东西,因此,我的虚荣心并没有受到损伤,精神上也没有烦恼.在心底里,我以为他把另一本书错当作我的书了,从而使他自己陷进了狼狈的境地,只好自己吃苦,看着我得胜.我们走进一家书店,他向书店要一本《傻子国外旅行记》和一本讲究的蓝底金字的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博士的诗集.他打开书,把献词找了出来.说:
"读一读看.很明显是第二个作者剽窃了第一个作者的话,是不是?"
我非常羞愧,惊得说不出话来.我们继续往前走,可是对于他原先提出的问题,我无法提供什么解释.我实在记不起我曾见过霍姆斯博士的献词.我知道他的诗,可是献词我还刚刚见到.
我一直没有掌握揭开这个秘密的钥匙,直到好几个月以后,它以奇异的方式出现了,并且是以非常自然的方式出现的.因为依照自然和人类心理所提供的自然的方式,要发现一件已经忘掉了的往事,总是依靠另一件已经忘掉了的往事,这样才会使它得到复活.
我收到了牧师赖辛博士的一封信.他在我那个时代曾经担任弗吉尼亚市主教派教堂的牧师.在这封信里,赖辛博士提到了六年前我们在夏威夷群岛上遇到的某些事情.在谈别的事情的时候,他随便提到了檀香山旅馆里文学书籍非常缺乏的情况.起初,我不理解这句话的用意所在,我心里什么也没有想起来.可是,忽然我理解了......仿佛电光一闪似的.在柯克霍夫先生开的旅馆里只有一本书,那就是霍姆斯蓝底金字丛书的第一卷.我有两周的机会熟悉书中的内容,因为我骑在马背上周游了大岛(夏威夷),骑得太久了,便带回了不少鞍疮.如果每个疮都要付税的话,我就得破产了.我不得不呆在房间里,衣服也穿不得,只觉得一阵一阵地疼痛,前后有两周之久.除了雪茄和那一卷诗集外,没有别的伙伴.当然我便经常读这些诗集.我从头到尾,又从中间读起,往两头读.一句话,我读得烂熟,对作者自然也非常感激.
这也是重复如何会起作用的一个事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天每小时这么搞,光是为了消遣而读书,既不思考,也并非存心要把读的东西记住.这个过程就如同对待《圣经》上一段熟悉的诗篇一样.多少年来,你把诗篇里的汁水都挤干了,留下的只是干瘪的壳壳.不过你至少总知道壳壳的来龙去脉吧.可是如今这件事,我显然是保留了壳壳而却很快就忘掉了壳壳是哪里来的.一两年来,它保存在朦胧的记忆之中,然后到了需要献词的时候,它便跑了出来,可我却以为那是我自己美妙的幻想的产物哩.
我还是个新手.我还不懂得什么.人类心理的奥秘对我还是一本没有打开的书.我愚蠢地把自己看作一个顽固而又无可原谅的罪人.我写了封信给霍姆斯博士,把这丢人的事和盘托出,并以充满热情的语言请他相信我不是故意犯这个罪孽的,还一直不知道自己犯了这个罪,直到铁证如山放在我的面前.他的回信我给丢了.我宁可丢掉一个叔叔伯伯,这我多的是,他们之中不少人对我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帮助,可是这封信啊,那可是无价之宝.是千金难买的,是不可缺少的.在那封信上,霍姆斯博士对这件事的全部经过善意地大笑了一番,并以令人高兴的词句对我说了许多,他说,无意识的剽窃何罪之有.说我天天在这么干,他也天天在这么干,世上每一个写字的或者说话的活着的人天天在这么干,而且不只是干一两回,而是只要一张嘴就这么干.我们的用词,从精神上来说,可说是我们阅读的东西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投射下来的影子.我们自己用的得意的词汇,其实绝非来自我们自己.属于我们自己的,无非只是依照我们的脾气.性格.环境.教育与社会关系而作的些微修改而已.只是这么点修改,使之区别于别人的表达方式,打下了我们特有风格的烙印,暂时算作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别的统统都是些陈年宿货,是几千几万年来世世代代的人说过的陈词滥调而已!
从这以后,三十多年过去了,我自己体会到,霍姆斯的话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