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拖延多年的老大难问题。顺治帝、康熙帝都没有彻底解决。雍正实行改革,将人丁税摊入地亩,按地亩多少定纳税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这就是“摊丁入地”,它一举取消了人头税。这对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来说,是一个福音。他们不用再去逃亡躲税了。他们可以老老实实地种地,国家自然增加了税收。同时,减少了流民,使社会安定了。这是我国财政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
二是耗羡归公,我国古代以银、铜为货币,征税时,银两在兑换、熔铸、保存、运解中有一定的损耗,故征税时有一定附加费。此项附加费称“耗羡”或“火耗”,一向由地方州县征收,作为地方办公及官吏们的额外收入。耗羡无法定征收额,州县随心所欲,从重征收,有的抽正税一两、耗羡达五六钱,人民负担甚重。雍正实行“耗羡归公”,将此项附加费变为法定税款、固定税额,由督抚统一管理。所得税款,除办公费用外,作为“养廉银”,大幅度提高官吏们的俸禄。这样,既减轻了人民负担,又保证了廉政的推行。故雍正说:“自行此法以来,吏治稍得澄清,闾阎咸免扰累。”
三是创立军机处,推广奏折制度。明代权力集于内阁,故有权相产生。雍正把权力进一步集中在皇帝手中,创立军机处作为皇帝的秘书班子,为皇帝出主意、写文件、理政务。其特点是处理政事迅速而机密。军机大臣直接与各地、各部打交道,了解地方情形,传达皇帝意旨。此机构存在200年,直至清末。
与创立军机处伴随的是推广奏折制度。由于以前的官文书批转手续繁复,且经多人阅看,时间拖延,且难于保密,而奏折则向皇帝直接呈送,直达皇帝本人。雍正扩大了可向皇帝上奏折的范围,不同身份的官吏可以及时反映情况,报告政务,使皇帝洞察下情,以便制定政策;也使官员们相互监督,皇帝得以了解他们的贤愚、勤惰、政绩、操守。
四是改土归流,我国西南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其职务为世袭,仅名义上接受清朝的册封。土司们生杀予夺、骄恣专擅。这种制度妨碍了国家的统一和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雍正即位后,废除了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各地的许多土司,改成和全国一致的州县制度。“改土归流”是一场严重的斗争,许多土司武装反抗,雍正坚决派兵平定。在平叛战争中虽然也累及无辜,给少数民族造成伤害,但从长远来说,“改土归流”是进步的措施,打击和限制了土司的割据和特权,对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有利。
雍正帝还有一个重大发明,就是秘密建储制。清朝皇位的继承,开始没有实行中原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康熙帝研究了中原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觉得可以接受。他便采纳了中国历代皇帝的嫡长子继承制。皇帝生前,公开地将嫡长子立为皇太子,是为储君。皇帝死后,他就自然继承皇位了。这种继承制有它的优点,也有它的缺点。缺点是如果嫡长子条件不具备,或皇帝对嫡长子不满意,一旦更换皇太子,就极易造成诸多皇太子之间的明争暗斗。康熙帝二立二废皇太子,就是明证。这给康熙帝终生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也使政局动荡不稳。
雍正帝45岁即位,他亲眼目睹了康熙帝为此焦头烂额的情景。心中有数的他,在即位之初就着手解决这个难题。即位的当年,他便下令群臣讨论如何立储的问题。其实,他是把写好的谕旨让大臣们讨论,大臣们认为这是一个好办法。于是,当即确定下来。
所谓“秘密建储”,就是秘密建储一事完全公开,储君为何人则绝对保密。皇帝把自己选定的皇太子写在纸上,装在匣中,置于干清宫顺治帝御书的“正大光明”匾额之后。待皇帝病危之时,再予开启。由于不知皇太子是何人,皇子们也只有在修养自己、努力工作上,下功夫了。
这个制度的实行,起到了巩固皇权、平稳政局的作用。以后几代的乾隆帝、嘉庆帝、道光帝的继位,也是采用了这个成熟的模式,使清代皇权得以一代一代地顺利交接,政局保持了相对的稳定。秘密建储制度在清朝的实行,是雍正帝的史无前例的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