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水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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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水云间

  “周娉娉的情况调查清楚了吗?”钟跃民打断了汇报。

  “查清了。这个人是公司里的护士,和郑栋早就相好。据反映,孟治与周娉娉的关系也很暧昧。”

  “这么说,孟治被害的当天夜里,郑栋是在周娉娉家与其鬼混。郑栋承认了没有?”

  “开始他不肯讲,后来看抵赖不过,就承认了,说从自己家里出来后,在街上溜达了一会儿,七点多钟就溜进了周娉娉的家,直到早晨五点钟才走。在街上吃了点东西就进了公司。这是他的供词。”

  “那么,周娉娉承认了没有?”钟跃民边接李陈递过来的供词边问道。

  “这正是我要汇报的第二个问题!”

  “哦?快说说。”

  “现场上的那条手帕也找到了主人……”

  “谁的?”钟跃民抬起了头。

  “是周娉娉的!”

  “是她的?是她供认的还是你们发现的?”

  “是我们发现的。我和小唐调查过郑栋后,当即赶到了周娉娉家。一进门,就见洗衣机旁边的脸盆里放着几件脏衣服和一条手帕。我示意小唐先跟着他进屋,我就捡起脸盆里的那条手帕,发现不仅与现场的那条手帕的花纹一模一样,而且连香水味、口红的颜色也相同。当我出示了在现场捡到的那条手帕时,她爽快地承认是她的,但说是在两天前用脏之后,随手扔进了洗衣机旁的脸盆里,至于怎么丢的她就不知道了。”

  “她家住在什么位置?”

  “她住的是里外两间的房子,在底层。洗衣机就放在一进门的左边。我怀疑是不是有人要加害她而偷走的,那是很方便的。所以我就问她从二月十八日至二十日,有些什么人到过她家里?她说记不清了。后来我就问她二十日晚的事……”

  “她怎么说?”

  “嗨!别提了。不仅矢口否认,而且大骂郑栋不是人,是诬陷她!二十日晚上郑栋根本就没有来过!还闹着要找他说说清楚!我们劝住了她,急忙赶回来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突然间变得如此复杂!钟跃民不禁又点上了一支烟,思绪就如同那缕缕烟雾一样散开来。

  现场的烟头是郑栋的,但他在出事的当天晚上和夜里没有到过现场,而是与周娉娉鬼混,可周娉娉又不承认。这是为什么?是他真的在周娉娉家?如果是真的,那他就不可能到现场。既然到不了现场,那烟头又怎么会在那儿呢?据了解,他第二天上午进入现场时,并没有扔下烟头。这就怪了。

  现场的手帕是周娉娉的,她自己也承认,但却不知道是怎么丢的,而且也不承认二十日夜里郑栋在她家鬼混。这又是为什么?是谁在故意说假话?如果郑栋当夜不在他家里,那么她就可能到现场。但是,既然她到了现场,为什么不趁此机会避嫌?可能她说的是假话。如果是这样,那手帕又怎么会到孟治的被窝里?这就更怪了。他们两人与这个案子是什么关系?

  从目前调查的情况和掌握的证据来看,两个人都有嫌疑。

  首先,郑栋的嫌疑也不小。第一,现场留有他的烟头,不管他到没到过现场,说明他与此案有联系。第二,案发的当晚直到第二天早上,他究竟在哪里,干什么?现在还不能确定,第三,案发后,他不是首先保护好现场,而是破坏了现场,致使一些痕迹无法提取。是他真的不懂得保护现场,还是故意破坏?

  还有,在向他了解情况时,他只说出了被害者与付雪梅之间的矛盾,也可以说是仇恨,其他均未提到。这究竟是出于真心提供情况,还是为了转移侦破视线?

  不过,如果他是凶手,他杀害孟治的动机是什么?他与孟治的关系是不错,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杀死孟治?双方为了争夺周娉娉而导致杀人?或是他有什么把柄被孟治抓住,或他俩共同干了什么违法的事为了灭口?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并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再就是,从杀人方法看,凶手是一个注射技术十分高明的家伙,而他不具备这一点。会不会是与周娉娉合谋,由她去杀孟治?看来,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因为周娉娉是护士,当天给孟治打针的是她,而且当天夜里他俩的行踪都不清楚,是否到过现场,现在很难确定。但有一点可能肯定:郑栋说当夜在周娉娉家里过夜的供词,不会是假的。因为他为什么要说出不能证实自己无罪的证人!为什么把只需一经调查就可以推翻的假象作为自己清白的证据?这不是不打自招,自找倒霉吗?应该说,郑栋的供词是真的,而周娉娉的不承认是假的!那么,郑栋在此案中,又充当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