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发现报警电话中提及的住户,大门虽然是关着的,但门上却有钥匙插在锁眼中,钥匙环上垂着一串挂件,微微晃动着。
转动钥匙打开大门后,警察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尸体,仰面倒在门后的地上,手机落在尸体边上,警察从尸体附近一只女式皮包内翻出了身份证件,对照着死者的脸,确认出她就是身份证上的人,名字叫晓玫。
阿珍的视线在门外的墙壁上搜寻,停留在了一张便民广告贴上,张锁匠,三个黑色的印刷体大字,扎入了她的眼球。
“就是他。”阿珍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指着墙壁上张锁匠的广告贴说:“就是他,昨晚晓玫给我发过信息,就说是他呆在门外。”
阿珍从皮包里摸出手机,翻出了晓玫昨天发送给自己的两条信息,交给了警察看,这是证据,将凶手的嫌疑指向了张锁匠。
警察根据小广告上的号码拨了过去,是个女人接听的,是张锁匠的老婆,她回答了警察的提问:“我家男人两天前摔伤了腿,一直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别说是出医院的大门了,连病房的门都没出去过,都是我和孩子们一直轮流在床边照顾着他。”
尸检的结果出来了,是猝死,被警方排除了他杀,晓玫发给阿珍的信息内容说明当时她的精神状况出现了异常,幻想出来了一个张锁匠,而真实的张锁匠,在两天前就因为摔伤了腿而躺进了医院,身体的状况不容许他离开病床。
警方查看了晓玫死亡前的最后的手机通话记录。
给阿珍打过一次电话,发过两条信息,还有一通电话是报警,拨出的时间和通话的时间长短,与警讯台的记录是一样的,但这通电话不可能是晓玫拨出的,因为根据尸检报告中注明的死亡时间,当时的她已经是一具尸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