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残缺的脚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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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残缺的脚趾

  娘从剪头上捏起那比绿豆粒大的嫩肉块,扔到火里,“啪”的一声轻响,冒起一缕儿青烟,算给阎王爷报了一个知信。娘又忙捏点套子灰,摁到我那冒出点儿血的脚趾根上。

  “娘,那时我哭了么?” “咋能不哇一声。” 娘好象心不在焉地回答我。我小时,不知问过多少遍这样的话。

  为了保住我的小命,奶奶给我起名字,叫“系儿” (ji,拴住的意思),牢牢拴住,可不能让我跑了。

  我家乡的习俗,孩子满月后,产妇要抱上孩子,回娘家住几天,叫做“住满月”。

  我的“待遇”“规格”,可比别人高多了,不但在姥姥家住了满月,在爷爷奶奶的安排下,还住了老姥姥家(父亲的姥姥家)、姑姥姥家、姨姥姥家等五六家亲戚,前后一个多月才回来,沾了许多家的福气。

  为了我,老人真是想尽了法儿,还演出一场自导自演的滑稽剧。姑姑故意把我“偷”走,抱到另一家藏起来。娘到屋里一看,没了孩子,就从炕上拿起我的一件小棉袄,用小擀杖挑着,走出家门,沿村里的街道走一圈,边走边喊,“谁偷走俺的孩子啦,快给俺送回来吧!”

  转了半天,回到家,一看炕上有了孩子,再到院里,仰起脸,对着天,大声喊三声,“俺的孩子回来了!”

  我曾问母亲,“你不知道是姑姑把我抱走了?”

  “咋不知道,那是说好的。”

  “那为啥你还漫街乱找?”

  “这是老人留下的一个破法儿(破,是破除的意思)。”

  我至今都没弄明白其中的奥妙,这或许也算是“失去”一次吧。

  不知真是老天的恩赐,还是我姐弟俩的命大,抑或是托了众亲邻的福,也许就是巧合,总之,姐和我长大成人了。

  我小时曾想,要真有什么冥冥灵气,娘怎么就没给那七个哥姐,剪了脚趾呢?要都成活了,我家多热闹,多幸福啊。

  我慢慢长大了,全村人及亲戚,都知道我是“老生子”,很娇养的。

  可从我懂事时的记忆中,娘对我管教是很严格的。她从不让我睡懒觉,甭管冬夏,大人起床,我也得起。大人干活,我也得跟在屁股后面,能干点小活,就得干。不能跟人家搁气打架,更不许噘(骂)人。娘常说,娇养吃,娇养穿,不能娇养不干活,不能娇养不成器。娘给我讲过很多故事,教育我怎样做人,如何处事。

  娘在晚年常说,“我知足了,总算把你和姐姐养大了。现在也看到第四辈人了,以前想都没敢想,能过上今天的好时光。” 娘九十上过世了,爹也活了九十一岁。

  人有先天性的身体缺陷,也有后天性的因事故或灾难的伤残,而我姐弟俩却是那个年代的烙印,在我们身上的具体体现。正如中国女人,从五代开始,一千多年的裹脚史一样,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悲惨。

  我诅咒上世纪的那个年代,但我从没因母亲剪了我的脚趾,而对母亲有丝毫愚昧、荒唐之类的抱怨。相反,我倒感谢母亲的“狠心”,使我姐弟俩存活下来。姐也是同感。这是天之使然,母之定然,理之存然。

  每当看到残缺的脚趾,就想起娘,想起娘的艰辛凄苦,心中良久良久不能平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