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利请愿书到光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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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利请愿书到光荣革命

  1688年8月,荷兰执政威廉接到一封由英国密使送来的邀请信,该信由当时英国的七位政治要人共同起草,包括英国议会中“辉格”、“托利”两党的领袖人物及宗教界代表。在这封信中,七位政要要求威廉率军队前来英国,取代当时在位的国王詹姆士二世,“帮助捍卫英国人的自由”。威廉于当年11月5日率军在英格兰西部的托尔湾登陆,得到了诸多贵族政要的拥护。

  威廉进入伦敦后,下令让各地区选出代表到伦敦开会,这次会议后来成了新一届的议会。会议宣布詹姆士擅自离开值守,背弃了国王的职责,因此已经自动退位。“辉格”、“托利”两党达成一致,由议会宣布新国王临朝,威廉和妻子玛丽共同登上了英国的王位。此前,议会发布了一项《权利法案》作为新国王登基的条件,其中明文规定了英国臣民所享有的种种权利,如只有议会才有权征税、臣民可以自由地请愿、议员可以自由发表政见、以及议会应当定期召开等等。从此《权利法案》成为英国宪政中最为重要的奠基性文件之一,为现代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这便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光荣革命”。当年的政治精英们得以通过一场“不流血”的政变行动确立了议会的主权,并成功阻断了英国再次退回到君主专制的可能。

  宪政危机

  1603年,詹姆士一世继位成为英格兰国王。詹姆士在其统治时期就与议会发生过多次冲突。詹姆士病逝,其子查理一世继位。他在继位的第二年就因为下议院拒绝增加国王的税收并试图弹劾其宠臣白金汉公爵而将议会解散,并继而通过强行借贷来解决财政问题。到了1628年,国家财政面临枯竭,查理一世只得再次召开议会。在这次会议上,下议院提出了历史上著名的《权利请愿书》,要求未经议会的批准不得开征新税,未经法庭的审判不得逮捕臣民,不得剥夺未经法庭判决为有罪者的财产,以及不得让士兵强占民房等等。

  查理一世迫于财政困难接受了这些要求,但到了第二年议会复会的时候,其又表示了反悔。而议会则再次对查理的专横征税表示了抗议。查理派传令兵去宣布议会解散,而下院议员们则将议场大门反锁,在匆忙中通过了一项决议。决议中这样写道:任何人如果企图改变国家的宗教信仰、或是企图不经过下院的同意就开征税务,他们就成了国家的敌人,就应该被全民族所打倒。由此,国王与议会的冲突已经达致最高潮。

  最终,查理一世还是解散了议会,从1629年开始实行了11年的专制统治。在此期间,查理完全是凭着各种强制手段来征收钱财。这样一来,英国人从1215年的《大宪章》开始,经由几个世纪的斗争和努力而建立的议会制度、以及由此而确立的“王在法下”(King under the law)和“王在议会”(King in the parliament)的宪政原则都已受到了实质性的损害。到了1637年,查理的统治已经很不得人心,一颗火种就可能引发燎原大火。

  英国内战

  1639年,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爆发战争。查理不得不于1640年4月重新召开英格兰议会,要议会同意筹集军费。此时的英格兰已经有11年没有召开议会了。因此议会一召开,便立即对查理的统治提出诸多责难,而拒不讨论征税问题。查理一怒之下又解散了只存在了三周的议会。

  随着战争的持续,英方的经费越来越难以为继。迫于内外的压力,查理只得于该年11月再次召开议会。此届议会召开后立即开始了对查理一世个人统治的系统清理。国王的权力受到了进一步的限制。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议会内部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化。1641年10月,爱尔兰发生叛乱,议会在是否同意由国王任命军官前往镇压的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查理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便于1642年1月率兵进入议会,企图逮捕议会反对派的领袖。五位领袖事先得到消息,躲进伦敦城,伦敦市民也自发武装起来阻止查理进城捕人。查理意识到他在首都已经失去支持,便带领着那些支持他的贵族和议员们离开伦敦,向北方撤退。其后他在诺丁汉建立大本营,指称议会造反,应当予以征讨,由此挑起了英国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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