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地下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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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地下苹果

  马铃薯原产南美洲的秘鲁和玻利维亚等地,约于1570年被西班牙人首先带回本国和葡萄牙种植,而后传入意大利和欧洲各地。据推测,可能在17世纪初(明末)由欧、美传教士把马铃薯带进我国,所以我国有的地方称马铃薯为洋芋、荷兰薯等。

  马铃薯在世界各地种植的历史(除原产地外)只有400年左右,与谷类粮食作物相比,是一种年轻的作物。但是马铃薯单位面积产量高,块茎含有多种营养成分,品种类型多,既适合多种生态地区种植,又是抗旱、救灾作物,所以很快就成了世界上仅次于稻、麦、玉米的四大粮食作物之一。欧、美国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食用马铃薯与面包并重,因而称马铃薯为第二面包作物。欧洲国家平均每人每年食用马铃薯约80千克,有的国家在100千克以上,可见马铃薯在欧、美国家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马铃薯的种植面积约4500万亩,仅次于苏联,居世界第二位。马铃薯在全国各地均有栽培,尤其在北方冷凉地区和西南山区种植面积很大。四川省是我国马铃薯栽培面积最大的省份;黑龙江、内蒙古、山西、甘肃、陕西等省(自治区)常年种植马铃薯的面积都在300万亩以上;云南、贵州和湖北省山区,种植面积均在200万亩以上;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区二季作区和广东、福建等省的冬作区,种植面积也有所增加。马铃薯为粮、菜兼用作物,有的地区农村以马铃薯作主食,城市居民主要作菜用。马铃薯除一般食用外,还可作饲料、食品加工(炸条、炸片、薯酱等)和轻工业原料(制酒精、柠檬酸、变性淀粉、涂料、人造橡胶等),有多种用途。所以马铃薯既是粮食作物又是经济作物,大有发展前途。

  马铃薯的故乡在南美

  南美洲是马铃薯的故乡,考古学家在秘鲁和智利沿安第斯山麓星罗棋布的古代遗址中,发掘出众多的马铃薯古代标本。可以确认,在新石器时代或更早时期,马铃薯已经在秘鲁沿海河谷流域的绿洲中种植,其栽植地区北到安卡什省的卡斯玛流域,南及伊卡省南部的沿海城市皮斯科之间的广大地区。

  最古老的马铃薯遗体化石是从海拔2800米的安卡什省高原奇尔卡(Chilca)峡谷洞穴中发现的,碳14测定距今约为10000年。现在秘鲁高原的大部分马铃薯种植区,在更新世冰河结束期(大约在公元前8000~6000年)是不能种马铃薯的,那时这一地区或覆盖厚厚冰雪,或处于正在逐渐融化和裸露陆地的过程;而在沿海或中部和西部山地,很可能大片土地已被草原覆盖,其间点缀绿茵丛林,并已适宜人类居住。早期的印第安人逐渐向这里迁徙并以采集野生马铃薯为食。今天在秘鲁沿海湿润河谷流域的广大地区仍然可以发现这类马铃薯的野生种。

  栽培马铃薯怎么会起源于高寒的安第斯高原呢?据科学家的意见,早期迁移到那里与生存在秘鲁高原的部落不是来自西部沿海地带,而是来自东部、从沿亚马逊河流域延长到哥尔基里叶尔山麓原始森林。远古印第安人在缺少武器和抵御能力低下的情况下,在热带原始森林里常常会遭遇许多悲惨的厄运。例如,在潮湿的密林里麇集有大量叮人的昆虫和蚊蝇,丛林中会突然出现猛兽和巨蛇,河溪和沼泽地又有长满巨齿的鳄鱼和蜥蜴。尽管那里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可食的物品,并且可以很容易地种植玉米或其他作物,但他们还是尽可能地避开这种恶劣环境而迁移到寒冷的高地,最后在比较安全的濒太平洋沿岸高达3000米以上的安第斯高原定居。但严寒又给他们带来了食物匮乏的危运:在那里木薯不能良好生长,玉米很难在4000米以上高地上正常地结实。饥饿迫使他们从地下寻找可食的东西。那时的马铃薯有浓郁的苦涩味,不那么美味可口。现代科学查明,野生马铃薯的块茎中含有大量生物碱,对人畜有毒,食用过多会使肠胃痉挛,心血管系统和呼吸机能受到抑制,甚至造成死亡。印第安人开始食用马铃薯时,把它切成碎片在河溪里漂洗后晒干,以减少苦涩味,他们可能要付出很多生命代价才学会这种食用方法,并辨认出哪些马铃薯适于食用并保留下来。史前农业时代人类居住区可能就是最早驯化植物的地区,人们把滋味适口的一个马铃薯种或几个马铃薯种栽植在居住地周围具有肥力的废弃物堆上,长出来的块茎又被携带至另一个居住区。经过不断地栽植和携带,逐步驯化的马铃薯就扩展到整个安第斯高原地区。

  考古学的发现和分析不仅显示人类栽培马铃薯的悠久历史及其在古代人民生活中的地位,还为今后马铃薯的研究和发展给予重要启示。第一,秘鲁古迹出土的马铃薯块茎很多都遭受过病害,有些体内仍残留着菌丝。对它进行研究尤其是对经历过4000年的病源体的突变史进行研究,可望深刻地了解它的原始状态和早期发育进程。第二,用电泳法鉴定马铃薯品种的蛋白质,可以查明现代品种与其原始祖先之间的关系;通过DNA分析还可获得新的遗传信息,有助于查明现代品种的植物学起源及其基因构造,并最终在培育新品种实践中起积极作用。第三,考古学的发现为作物科学管理提出新问题。例如,在一个地区发现未受病害侵染的古代马铃薯标本,或是自然生物防治机制在起作用,抑或栽培者所运用的措施在起作用,这有助于查明在人类的选择和保护下马铃薯的发展演化过程。

  印第安人的礼物

  当我们品尝马铃薯烹炙的美味佳肴时,应该首先给把马铃薯培育成栽培作物的南美洲印第安人的祖先记下第一功。

  1536年,继哥伦布接踵到达新大陆的西班牙探险队员,在秘鲁的苏洛科达村附近最先发现了马铃薯。卡斯特亚诺(JuandeCastellanos)在他编撰的《格兰那达新王国史》一书中记述:我们刚刚到达村里,所有的人都逃跑了。我们看到印第安人种植的玉米、豆子和一种奇怪的植物,它开淡紫色的花,根部结球,含有很多的淀粉,味道很好。甚至也是我们西班牙人很喜欢吃的蔬菜。这种块茎有很多用途,印第安人把生薯切片敷在断骨上医伤;擦额治疗头痛;外出时随身携带预防风湿病,或者和其他食物一起食用预防消化不良;印第安人还把马铃薯作为馈赠礼品。从这段记述可以推断,印第安人栽培马铃薯有着悠久的历史。遗憾的是,卡斯特亚诺关于马铃薯的最早发现,直至350年后的1886年方才正式公诸于世。

  在南美洲的秘鲁以及沿安第斯山麓、智利沿岸以及玻利维亚等地,远在新石器时代,印第安人就在这里用木棒松土。

  马铃薯在古代印第安人民生活中十分重要。马铃薯的丰欠和他们的生存息息相关。因此,印第安人尊奉马铃薯为丰收之神,他们信奉活物,认为每一个活的或死的自然物都是有魂灵的,马铃薯欠收就是怠罪了神,必须举行盛大的祭祀,奉献一对童男玉女作为祭品,祈求马铃薯神保佑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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