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到南美洲的秘鲁或智利旅游时,会在大街小巷的地摊和背筐中看到琳琅满目、品种繁多的炸薯片、蒸薯羹、煎薯饼等马铃薯加工食品,听到驮儿携女的妇女高吭地叫卖“巴巴”声。在《秘鲁风味菜》一书里,还有一道称作“巴卡”的菜肴。它的烹制方法是把马铃薯切成细丝,加入鸡肉和蔬菜拌上佐料,盛在金属盘里再覆盖上几层芭蕉叶,然后放在地灶里,下面是烧红了的鹅卵石。熏焖两三个小时后揭开蕉叶,四溢清香,令人馋涎欲滴。在家庭招待宾朋乃至国宴上,“巴卡”也是少不了的一道佳肴呢!
马铃薯的驯化对人类的生存和农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人类遗传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指出:由种植得来的淀粉食物的获得,对人类命运影响极大,“对于改善人类生活状况起很大的作用”。这是对包括马铃薯在内起源于美洲大陆的作物的高度评价。古代印第安人披荆斩棘,垦荒殖稼,为采集和驯化马铃薯所做出的贡献,应为后人永志不忘。
“马铃薯是人类最有价值的财富之一”
最早把印第安人培育的马铃薯介绍给欧洲人,是1538年到达秘鲁的西班牙航海家谢拉(SierradeLeon)。他在1553年出版的《秘鲁见闻录》一书中记述:“印第安人种植的一种农作物叫巴巴,生长着奇特的地下果实,煮熟后变得柔软,吃起来好像炒栗子一样。”“印第安人在巴巴(即马铃薯)丰收季节非常快乐,还要举行庆丰收的歌舞。”这是欧洲人最早知道的关于马铃薯的印象。
马铃薯作为一种食用作物在欧洲传播,还经历了一条漫长的坎坷曲折的道路。法国人最初对这种植物感兴趣,主要是它那碧绿的茎枝和艳丽的花朵。每株马铃薯有4~8茎,有翡翠般的奇数羽状复叶,生着白色、紫色、蓝色的花朵。在豪华的宫廷宴会上,玛丽·安东尼达皇后还用马铃薯花枝装饰自己的帽边和钮扣。朝臣立即仿效,马铃薯花枝迅速成为最时髦的高级饰品,顿时身价倍增,一束花枝一下子出售很高的价钱,甚至还专有以经营种植马铃薯出售花枝为业者。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马铃薯的食用价值了解甚少。西班牙人最初尝试着去生食马铃薯的块茎,结果使舌头发麻甚至呕吐;法国人还奇怪地去吃它结出的浆果,不用说那酸涩的滋味令人咋舌,人们咀咒说它是一种“恶魔苹果”;更为荒谬的说法,马铃薯是传播麻风病的根源,有些地方强令停止种植和出售。法国有一则记事说,积极主张扩大种植马铃薯的农业协会负责人丘尔果,1761年被官员传讯到里姆省军需处,限令他立即停止推广马铃薯。但丘尔果坚信马铃薯是无毒的,更不是什么“病魔之源”。
马铃薯作为食用作物在法国广泛种植,很大一部分功劳应归功于农学家巴尔曼蒂,“七年战争”期间,他曾被普鲁士军俘虏,在长期的囚禁中全赖马铃薯为食。巴尔曼蒂回国后便致力于马铃薯的推广工作。
巴尔曼蒂的努力速见成效,在短短的几年之后,马铃薯就从宫廷花园里走向农民的田地;当年的御宴珍品很快进入农民的餐桌。19世纪初期,马铃薯已在欧洲各国普遍种植。
18世纪初,相传周游欧洲的彼德大帝,爱上了鹿特丹公园里名为荷兰薯的美丽花枝。他以重金购买了一袋马铃薯,命随从押送回国交由谢列姆齐夫元帅种植在宫廷花园里。稍后,马铃薯又通过商业渠道经波兰引种至白俄罗斯、乌克兰以及立陶宛的地主庄园里。在“七年战争”期间,从欧洲作战归来的俄国士兵,都把马铃薯作为珍贵的战利品种植在农村家乡的菜园里。
很有意思的是,起源于美洲大陆的马铃薯,直至17世纪居住在北美洲的人对它还是一无所知。1621年第一批马铃薯从英格兰引进北美洲在弗吉尼亚种植。1719年,爱尔兰长老会的一批教徒又把马铃薯带到美国,至今在美国东部的新罕布什尔和马萨诸塞州一直管它叫爱尔兰薯。
马铃薯从海路向亚洲传播有三条路线:一路是16世纪中和17世纪初荷兰人把马铃薯传入新加坡、日本和中国的台湾;第二路是17世纪中期西班牙人把它携带至印度和爪哇等地;第三路是英国传教士18世纪把马铃薯引种至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据记载,1601年一支荷兰船队从非洲几内亚经新加坡到达日本,他们把携带作为食物的马铃薯留给当地种植。农家菜园里种植有马铃薯,据说是从琉球群岛引进的,因不善烹调和适口性差而未能扩大种植;但后来间隔地遇到几次灾荒年景,马铃薯产量高而且适应性强,愈来愈受到人们的欢迎。1789年宽政年间,日本人又从俄国引进马铃薯在北海道种植,除食用外还作为加工淀粉的原料。到明治年间已种植有较大面积。日本政府还从国外引进马铃薯优良品种,在札幌官园的北海道农业试验场进行评比试验。
现今马铃薯已在世界五大洲安家落户,有125个国家种植马铃薯,但主要分布在欧洲、亚洲和美洲气候温凉地区。1989年全世界马铃薯种植面积1807万公顷,每公顷生产15315公斤,总产量2767.4亿公斤。马铃薯种植面积和总产量最高的3个国家是苏联、中国和波兰。苏联是世界上最大的马铃薯生产国,其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均占全世界的1/3以上。
所以著名植物遗传学家沙拉曼(R.Salaman)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给我们带来的马铃薯是人类真正的、最有价值的财富之一。”不难看到目前全世界马铃薯每年产量的价值,远远超过西班牙殖民者在300年内从印加王国掠夺和榨取的金银财帛的总值。沙拉曼教授认为:马铃薯的驯化和广泛栽培,是“人类征服自然最卓越的事件之一”。
马铃薯引入中国
大约在16世纪中期,马铃薯分别从南北两条路线传入我国,并广布于大部分地区,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了,它为增加粮食产量和促进农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马铃薯可能由荷兰人从海路引进京津和华北地区的。明末万历年间蒋一葵在《长安客话》中记述北京地区种植的马铃薯名为土豆,“土豆,绝似吴中落花生及蕃芋,亦似芋,而此差松甘。”
马铃薯也由荷兰人从东南亚引种至台湾,尔后传入闽粤沿海各省。1622~1662年的台湾为荷兰的殖民地,故称马铃薯为荷兰薯。或者是荷兰人从爪哇引入,称爪哇薯。
由于马铃薯“不与五谷争地,瘠卤沙岗皆可以长,大旱,不粪治,亦长大”。所以垦荒之人不仅容易免于饥饿,而且也易于从经济作物生产中获取更多的货币;其经济条件较好的人还可改善他们的生活,乃至发家致富。这就使马铃薯逐步成为新垦区农民易种而高产的食物作物。在安徽地区,“高山冷处咸莳之”,“全赖洋芋为生活”(《定远厅志》)。在贵州地区,“山地遍种,民咸赖以济食”(《安顺府志》)。在四川地区,“山民倚以为粮,十室而九”(《太平县志》)。地处高寒丘陵的鄂西山区,“近城之膏腴沃野,多水宜稻”;而远离城镇的乡民,“居高者,恃包谷为正粮;居下者,恃甘薯为救济正粮;郡中最高之山,地气苦寒,居民多种洋芋。各邑年岁,以高山收成定丰欠”(《施南府志》)。“居高山者除苞谷外,以洋芋为接济正粮”(《宜恩县志》)。“高山农家以玉蜀黍为正粮,而补助以甘薯、马铃薯,全县年岁多以高山收成定丰欠”(《咸丰县志》)。马铃薯适应性较强,对土壤和季节要求不甚严格,且可一年两熟,在栽培管理粗放条件下亦可获得收成,所以在高寒冷凉山区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山西种之为田,俗呼山药蛋,尤硕大,花色白。闻终南山氓种植尤繁,富者岁收数百石云”(《植物名实图考》)。“洋芋种草薪,经火烧,则大获。夏种秋收,春种夏收”(《恩施县志》)。道光二年(1822年)严如■著《三省边防备览》记述四川、陕西、甘肃种植的洋芋,“累累结实数十,十数颗,色紫如脂,拳如小杯,味甘而淡。山沟地一块挖芋常数十石。洋芋切片晒干堪以久贮,磨粉和麦荞可作饼馍”。这无疑为社会提供更多的食品,并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