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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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第四卷


    格:我没有任何异议.因为,我认为你对勇敢是有正确理解的,至于不是教育造成的,与法律毫不相干的那些,在兽类或奴隶身上也可以看到的同样的表现,我认为你是不会称其为勇敢,而会另给名称的.
    苏:你说得很对.
    格:那样,我接受你对勇敢所下的这个说明.
    苏:好.你在接受我的说明时,如在"勇敢"上再加一个"公民的"限定词,这也是对的.如果你有兴趣,这个问题以后我们再作更充分的讨论,现在我们要寻找的不是勇敢而是正义,为达到这个目的,我认为我们已经说这么些够了.
    格:很有道理.
    苏:我们要在这个国家里寻求的性质还剩下两类,就是节制与我们整个研究的对象......正义了.
    格:正是.
    苏:我们会有办法不理会节制而直接找到正义吗?
    格:我既不知道有什么办法,也不想先发现正义,我们以免会把节制忽略了.所以,如果你愿意让我高兴的话,就请你先考虑节制吧!
    苏:我一定不会不愿意使你高兴.
    格:那就开始研究起来吧!
    苏:我一定来研究.尽眼前所知,节制比前面两种性质更似协调或和谐.
    格:何以如此?
    苏:节制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这便是人们所说的"自己的主人"这么一句我觉得很古怪的话的意思......我们还可以听到其他类似的话......是吗?
    格:是的,十分对.
    苏:这种"自己的主人"说法不是极其滑稽吗?因为一个人是自己的主人也就当然是自己的奴隶,一个人是自己的奴隶也就当然是自己的主人,因为所有这两种说法全是说的同一个人.
    格:这显然是的.
    苏:不过我认为这种说法的意思是说,人的灵魂里面有一个较好的部分及一个较坏的部分,而所谓"自己的主人"就是说较坏的部分受天性较好的部分控制.这一句无疑是称赞的话.当一个人由于坏的教养或者与坏人交往而令其较好的同时也是较小的那个部分受到较坏的同时也是较大的那个部分统治时,他就要受到谴责而被称为自己的奴隶与没有节制的人了.
    格:这看来是很对的.
    苏:现在来我们来看看我们的新国家吧.你在这里也会看到有这两种情况之一的.因为,既然一个人的较好部分统治着他的较坏部分,就可以称做他是有节制的和自己是自己的主人.那么你应当承认,我们说这个国家是自己的主人是说得很对的.
    格:你是说得很对的.我看过了这个国家.
    苏:还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快乐.欲望与苦恼都是在小孩.女人.奴隶和那些名义上叫做自由人的为数众多的下等人身上才出现的.
    格:确实是如此.
    苏:相反,靠理智和正确信念帮助,由人的思考指导着的简单而又有分寸的欲望,就只能在少数人中见到,只能在天分最好并又受过最好教育的那些人中间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