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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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第二卷


    格:妙极了.那就先听我来谈刚刚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和起源.人们说:作不正义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因此人们在彼此交往期间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曾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全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从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便是正义的本质和起源.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便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大家道,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由于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与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因而,苏格拉底啊,他们说,正义的本质与起源就是这样.
    说到第二点.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因为仅仅是没有本事作恶.这点儿再清楚也没有了.假设我们这样设想:眼前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我们给他们各自随心所欲做事的权力,然后冷眼旁观,看一看各人的欲望把他们引到哪里去?当场我们就能发现,正义的人也在那里干不正义的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我所讲的随心所欲,系指如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样一种权力.他据说是一个牧羊人,在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手下当差.有一天暴风雨以后,接着又地震,在他放羊的地方,地壳裂开了,下有一道深渊.他虽然惊住了,但还是走了下去.故事是这样说的:在那儿面他看到许多新奇的玩艺儿,最特别的是一匹空心的铜马,马身上还有小窗户.他偷眼一瞧,只儿见里面一具尸首,个头比起一般人大,除了手上戴着一只金戒指,身上啥也没有.他把金戒指取下来便出来了.这些牧羊人有个规矩,每个月要开一次会,然后把羊群的情况向国王报告.他便戴着金戒指去开会了.他跟大伙儿坐在一起,谁知他把戒指上的宝石碰巧朝自己的手心一转.这一下,别人都看不到他了,都当他已经走了.他自己也莫名其妙,无意之中把宝石朝外一转,别人又看见他了.这往后他一再试验,看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隐身的本领.果然百试百灵,只要宝石朝里一转,别人就看不到他.朝外一转,便看得见他.他有了这样把握,就想方设法谋到一个职位,当上了国王的使臣.到了国王身边,他就勾引了王后,同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照这样来看,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的人与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在这类情况下,可以想象,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继续做正义的事,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的财物,他如果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能随意穿门越户,能随意调戏妇女,能随意杀人劫狱,总之能象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行动的话语,到这时候,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实行,做正义事儿是勉强的.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大家一目了然,从不正义那人比从正义那人能得到更加多的利益.每位相信这点的人却能振振有词,说出一大套道理来.谁如果有了权而不为非作歹,不夺人钱财,那他便要被人当成天下第一号的傻瓜,虽然当着他的面人家还是称赞他......人们因为怕吃亏,老是这样互相欺骗着.暂且这一点说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