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神-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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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神-附录


    我已经把我开首所提出的第一点充分解释清楚了.现在要说明自然本身没有预定的目的,而一切目的因只不过是人心的幻象,已经无须多费唇舌了.因为我相信,我既然已经指出了这种成见的原因及根源所在,并且再参看命题十六与命题三十二的绎理,及我所指出万物皆循自然的绝对圆满性和永恒必然性而出的各个命题,则这个道理已经十分明白了.但是我还要补充几句,就是:这种目的论实把自然根本弄颠倒了.因为这种说法实倒因为果,倒果为因;把本性上在先的东西,当成在后的东西,并且反而把那最高的.最圆满的认作最不圆满的东西了.因为(兹略去因果倒置,先后易位的前两点不论,因为这两点是自明的)据命题二十一.二十二与二十三,可以明白看出,凡是直接从神产生出来的结果才是最圆满的,而那须有多数间接原因才能产生出来的东西则是最不圆满的.但是假如直接由神产生出来的东西只不过是达到神的某种目的的工具,那么最先的东西既是为了最后的东西存在,而最后的东西就会必然超出一切了.其次,这种说法也足以否定神的圆满性:因为如果神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动作,则神必然是为了寻求它所缺乏的某种东西.虽然神学家与形而上学家会作出需要的目的与同化的目的(finis indigentiae et finis assimilationis)的区别,但他们也承认神创造万物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所创造的事物.因为,在创世以前,除了神以外,实在没有别的东西,可以作为神创造万物的目的.因此他们不得不承认,既然神还须创造工具以达到某种目的.因此他们不得不承认,既然神还须创造工具以达到某种目的,则神必有所需要,有所欲求.这一点是自明的.此外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的就是这些煞费巧心说神想证明事物都有目的的人,还发展了一种新的辩论法,他们不用穷诘至不可能(reductio ad impossibile)的辩论法,而用穷诘至不知道(reductio ad ignorantium)的辩论法以证明其说,......这也足见他们实在无可奈何找不到别种方法来辨护了.我可以举一个例子,譬如,忽然有一块石头自高处堕下,恰好打在从下面走过的人的头上,竟把这人打死了.于是他们便用这种新方法论证道:这块石头堕下的目的就在打死那人.因为假如神没有意旨居心命那块石头达到打死人的目的,天地间哪里会有种种因缘那样凑巧发生的事(因为常常有许多同时凑巧发生的事)呢?我们也许回答道:"这件事情发生是由于刮大风,而那人恰好在那时打那里走过;但是他们又要追问道:若不是天神作主,那天哪会起大风,又哪会那样凑巧,那人恰好那时打那里走过,偏偏把他打死?若是我们又回答道:那天起大风,因为海上有了大风浪,而前此天气又清明,无人提防;而那人因朋友有事邀请他去,所以从那里走过,因而遇难.但他们又追问道:......因为这样追问是没有止境的......若不是天公有意,为什么那天海上会起风浪?为什么朋友恰好要邀请他?似此辗转追诘,以求因中之因,一直把你穷追到不能不托庇天意以自圆其说为止......天意便是无知的避难所.又如他们见到人体构造的神妙,因昧于其所以然之故,遂不禁惊讶,便断言人体的结构不是机械般造成的,乃是有一种神圣的或超自然的匠心创造而成,所以能使各部分互不相妨害.因此,要是有人要想探求奇迹的真正原因,取学者的态度来了解自然而不随愚人那样煞有介事.大惊小怪,便难免不被那些愚人所信奉的自然解释者和天意传达者所指斥为鼓吹邪说渎亵神圣了.因为他们这一般人深知愚味一经揭穿,则惊怪就会随之消除,而他们用来进行论证和维护他们的权威或尊严的唯一根据,也会被人识破无效了.姑且说到这里,现在再进而讨论我打算提出的第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