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神-附录
只要人们相信万物之所以存在都是为了人用,就必定认其中对人最有用的为最有价值,而对那能使人最感舒适的便最加重视.由于人们以这种成见来解释自然事物,于是便形成善恶.理乱.冷热.美丑等观念;又因为有了人是自由的这个成见,便产生了如褒和贬.功和罪等观念.关于后者待我以后谈到人的本性时再来讨论,对于前者,我现在将加以简单说明.人们曾经称凡足以增进健康并足以促人们对神致敬礼的东西为善,反是为恶.又那些不知道事物本性的人,对于事物缺乏理智的了解,大都只凭想象,以想象代替理智,味于事物及事物本性,坚信事物自身有所谓秩序.因为当事物罗列在那里,经感官而呈现于人心,只要它们便于我们想象,且易于记忆,我们便称之为有秩序;反是,如果事物不便于想象,且难于记忆,则我们便称之为紊乱,或无秩序.而我们最容易想象的事物,每每最足以引起我们的快感,因此人们总是恶混乱而喜秩序,好像秩序是自然本身所固有,和我们的想象没有关系似的.他们还说,天创造万物,次序井然;这样一来,他们不知不觉地便认神也有想象了;他们的意思似乎是说,神为了便于人的想象起见,特别创造万物使其秩然有序,以便人们可以容易想象.但他们却没有考虑到,天地间远超出想象以外的东西,实无限地多,而我们的想象力毕竟很薄弱,足以使 我们想象惑乱的东西也不可胜数.关于这点,我只消说到这里就够了.至于上面所列出的其他观念,也不过是想象之表现在各方面的不同方式罢了.但无知的人,却把这些观念当作事物的重要属性.因为像我早已说过那样,他们相信万物都是为人而创造的,所以他们评判事物性质的善恶好坏也一概以事物对于他们的感受为标准.譬如,外物接于眼帘,触动我们的神经,能使我们得舒适之感,我们便称该物为美;反之,那引起相反的感触的对象,我们便说它丑.另外,外物刺激我们的嗅觉,而有香臭;外物刺激我们的味觉,而有甘苦浓淡;外物刺激我们的触觉,而有坚柔轻重.最后,外物刺激吾人的听觉而有噪音.乐音与和声.而和声特别迷人,竟至于使人相信上帝也喜听和声.甚至有些哲学家竟确信天体的运行也组成了一种和声.这一切都足以充分表明人们评判事物,无不各凭其心理状态,也可以说是无不以经想象所渲染过的东西当作事物本身.由此可见(我不妨附带说一句)人们意见纷歧,莫衷一是,而最后陷于怀疑主义,实毫不足怪.因为人们的身体相同之处固然很多,而相异之处尤其多;这人以为善的,那人或将以为恶;这人认为条理井然的,那人或将以为杂乱无章;这个感到欣悦的,那人或会表示厌恶.类此之例,不胜枚举,由于这种经验,人人莫不充分经历过,这里无须缕述.因为有许多谚语,谁也听着说过,如:"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各人有各人的一套想法";"各人头脑的不同,正如各人嗜好的相异".诸如此类的谚语,最足以表示人们评判事物,只以其心理上的状态为准,他们对于事物宁愿单凭想象,而不愿加以理智的了解.假如人们果能理智地了解事物,则他们对于我的理论,应视如数学证明,纵然不觉其有趣味,至少也当认为可信服.
现在我们知道,一般人所习于用来解释自然的那些观念,都不过是些想象的产品罢了;除了仅足以表示想象的情况以外,再也不能表明事物的本性.因为这些观念具有名称,好像是表示那离想象而独立存在的事物,所以我只好称它们为想象的存在,而非理性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