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防御》一篇中没有谈到这个问题,由于舍营不能看作是一种防御手段,只能看作是军队的一种状态,而且是一种战斗准备极差的情况.关于这种战斗准备,我们就不再谈什么了,因为第五篇第十三章中关于舍营所谈的一切就是对它的一个极好的说明.
但在讨论进攻时,我们应把舍营的敌人军队看作是一个特殊的进攻目标,因为一则这种进攻是一种很特殊的进攻方式,二则这种进攻可以看成是一种具有特殊效果的战略手段.所以在这里要谈的不是对敌人单个舍营地或者分驻在几个村落中的一支小部队的袭击,而是对较大的舍营地里的一支大部队的进攻.这样,目标就不是袭击单个舍营地本身,而是阻挡敌人军队集中.
对舍营的敌人军队的进攻,即对一支没有集中的军队进行袭击.这种袭击假如能使敌人军队不能到达预定的集中地点,如果能迫使它在后方较远的地方另选一个集中地点,那么袭击就算成功了.集中地点后移的距离,在危急时刻很少在一日行程之内,通常可达数日行程,因此由此而造成的国土的丧失并不是很小的,这是进攻者所得到的第一个好处.
对敌人整个军队进行的这种袭击,在开始时候可能是同时袭击少数几个单个的舍营地,不是袭击所有的或者很多的舍营地,因为这样做就必然扩大进攻的正面和分割进攻军队的兵力,这无论如何是不可取的.所以,进攻者只能袭击那些位于进攻的纵队前进方向上的.敌人最前面的舍营地.即便如此,袭击这样不多的舍营地也很少能顺利进行或完全取得成功,因为一个大部队的接近是不会不被人发觉的.但这种进攻方法是不可忽视的,且我们把由此产生的成果算成是这种袭击的第二个利益.
第三个利益是能迫使敌人进行部分战斗,并且令他在这种战斗中遭到重大的损失.一个大部队的集中,不以营为单位在主要集中地点集中的,一般是先集中成旅.师.甚至军,而旅.师.军这样的部队就不能极为迅速地奔向集中地点,当它们同敌人进攻的纵队遭遇时,就必须接受战斗.如果进攻的纵队兵力不太大,它们也可能取得胜利,但是即便取得了胜利,它们也丧失了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一支力图到达后方集中地点的部队是不可能很好地利用胜利的,通常说这不难理解.它们也可能被打败,且由于它们没有时间组织有力的抵抗,这种可能性要更大一些.所以可以设想,如果进攻者能很好地计划并实施一次袭击,他就能通过这些部分战斗得到大量的战利品,这些战利品将会成为总成果中的一个主要部分.
最后,第四个利益(也是整个行动的结果)是让敌人军队在一定时期内发生混乱和士气沮丧,从而令敌人即使最后把军队集中起来也不能立即使用它们,于是一遭到攻击就不得不再放弃一部分土地,不得不全改变已制定的作战计划.
以上就是对敌人舍营地进行一次成功的袭击时所能取得的特殊的成果,也即通过一次袭击令敌人不能毫无损失地在预定地点集中军队时能取得的特殊的成果.不过,袭击成功的程度自然是很不相同的,因而取得的成果有时候很大,有时却小得可怜.同时,这种袭击即便很成功,即使取得的成果很大,也很少能取得主力会战获胜时那么大的成果.这一方面是因为这种袭击不能像主力会战获胜时那样取得很多的战利品,另一方面因为这种袭击的精神影响也不可能像主力会战获胜时候那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