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中)-第二卷-第六篇-防御-第六章
如果我们在考察了这种一般的并且常常会发生的情况以后,再研究一下特殊的情况,即居民开始直接参予斗争,以及居民参加斗争发展到最高阶段,像在西班牙那样主要以民众战争的方式进行斗争,那么,我们就会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已不单纯是民众支持的增加,而是出现了另一种真正的力量,据此我们可以提出:
四.民众武装或民兵是一种较独特的防御手段.
五.最后,我们还可以把同盟者作为防御者的最后支柱.这里所指的当然不是进攻者也有的一般的同盟者,而是指与某个国家的存亡有着切身利害关系的那种同盟国.只要看一看当前欧洲各国的情况,我们就会发现,国家和民族的大大小小的利益毫无疑问都是极为复杂并变化多端地交织在一起(我们在这里不谈一贯保持的.力量和利益的均势,这种均势实际上并不存在,因此往往被理所当然地否定掉了).每一个这样的交叉点全都是一个起稳定作用的结,因为在这种结上,一个趋向是另外一个趋向的平衡力量;这些结又联系成较大的整体,任何变化都必然会部分地影响到这种联系.因此,各国相互间的关系的总和更多地是有利于整体上的维持现状,而不是使它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存在着维持现状的倾向.
我们认为,对政治均势应该作上述这样的理解,而且,凡是很多文明国家进行了多方面接触的地方,都会自然产生这种意义的政治均势.
关于共同利益要求我们去维持现状的这种倾向能起多大作用,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当然,我们可以设想,个别国家之间的关系会发生变化,有的变化使整体容易发挥这种维持现状的作用,有的变化则使整体很难发挥这种作用.在前面一种场合,这种变化是保持政治均势的力量,因为它们和共同利益的倾向是一致的,所以它们也会得到共同利益中的大部分.但是在后一种场合,这种变化只是一种变态,是个别部分在积极活动,是一种真正的病态.在由大大小小的许多国家结成的非常不牢固的整体内出现这种病态,是不足为奇的,即使是生物的那种调节很好的有机的整体内,也会出现这样的病态.
因此,如果有人向我们指出,历史上曾有个别国家可以实现只对自己有利的重大变化,而整体却连制止这种改变的尝试都没有,甚至有个别国家可以高踞其他各国之上,几乎成为整体的绝对统治者.那么,我们的回答是:这决不能证明共同利益要求维持现状的倾向就不复存在了,而只能证明这个倾向的作用在当时还不够强大;向某一目标的引力并不等同于向那个目标的运动,但决不能因此就说这种引力不存在,这个道理我们在天体力学上可以看得再清楚不过了.
我们说:要求维持均势的倾向就是要维持现状.当然,我们是以现状中存在着平静状态,即以均势为前提的;因为一旦平静状态遭到了破坏,一旦出现了紧张局面,保持均势的这种倾向当然也可能发生变化.可是,如果从本质上看问题,那么,这种变化总是只涉及少数几个国家,永远不会涉及大多数国家.因此可以断定,大多数国家都看到它们自己的生存自始至终是由各国的共同利益来维持和保证的,并且也可以肯定,每一个没有和整体处于紧张状态的国家在进行自卫的时候,支持它的国家要比反对它的国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