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中)-第二卷-第六篇-防御-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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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论(中)-第二卷-第六篇-防御-第三章

    首先我们又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在战略上有利于取得成果的因素?
    正像以前说过的那样,在战略范围是不存在胜利这个概念的.所谓战略的成果,一方面是指为战术胜利做好有效的准备(这种准备愈好,战斗中的胜利就愈会有把握),另一方面是指利用战术上已取得的胜利.会战胜利后,战略能够通过各种安排使会战的胜利产生的效果愈多,它能从基础被会战动摇了的敌军那里夺取的战利品愈多,对于那些在会战中费尽力量也只能一点一点取得的东西,它能大批大批地取得的越多,它的成果就越大.能导致这种成果或使这种成果容易取得的主要条件,即在战略上起作用的主要因素有下面几个:
    (1)地利;
    (2)出敌不意(或是通过进行真正的奇袭造成出敌不意,或通过在一定的地点出敌意外地配置大量的军队以造成出敌不意);
    (3)多方面攻击;
    (以上三个因素同在战术上的三个因素是一样的.)
    (4)战区通过要塞及其一切附属设施产生的有利作用;
    (5)人民大众的有力支持;
    (6)对巨大的精神力量的充分利用.
    那么,这些因素对于进攻与防御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防御者占有地利,进攻者具有进行奇袭的有利条件,这在战略范围与在战术范围都是一样的.可应该指出,奇袭这个手段在战略范围比在战术范围有效得多和重要得多.在战术范围,奇袭很少能发展成为大的胜利,但是在战略范围,通过奇袭一举结束整个战争的情况却是不少的.不过也得指出,使用这个手段是把敌人犯了重大的.决定性的.少有的错误作为前提的.所以,奇袭这个手段并不能在天平上为进攻的一端加上很大的砝码.
    在一定地点配置优势兵力造成出敌不意,这又同战术上的情况很相似.假如防御者把兵力分割配置在自己战区的若干接近地上,那么进攻者很显然就有以全部兵力打击敌方军队的一部分的有利条件.
    但新的防御艺术已采用了另一种行动方法,这就在不知不觉中确定了与此不同的防御原则.只要防御者没被敌人利用没有设防的道路奔向重要的仓库(或补给站)和未作准备的要塞或首都的顾虑,他就毫无理由分割自己的兵力,即使防御者存在这种顾虑,他也应到进攻者选定的道路上去迎击敌人,不然他就会失掉退路.因为,要是进攻者选择的不是防御者所在的道路而是另一条道路,防御者也可以在几天之后用全部兵力在进攻者选择的道路上找到敌人.在大多数场合下,防御者甚至可以确信他一定会荣幸地受到进攻者的拜访.而且,若进攻者不得不分割兵力前进(因为给养关系,分割兵力常常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防御者显然还处于有利地位,能以自己的全部兵力来打击敌人军队的一部分.
    在战略范围,翼侧攻击与背后攻击涉及到战区的背后和侧面,所以,它们的性质就大大改变了.
    (1)因为从战区的一端不可能射击到另一端,所以火力夹击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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