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上)-第一卷-第二篇-论战争理论-第一章
按我们的区分,战略是为了战争目的运用战斗的学问,战术是在战斗中使用军队的学问.
至于怎样进一步确定单个的或单独的战斗的概念,以及根据什么条件来确定这一单位,在以后比较详细地研究战斗时,才能完全说清楚.此时我们只能说:就空间而言,即就同时进行的几个战斗而言,一个战斗的范围正是个人命令所达到的范围;就时间而言,即就连续进行的几次战斗而言,一次战斗的持续时间应该以每次战斗都会出现的危机完全过去为界限.
这里有可能出现一些难以确定的情况,也就是说,有时若干战斗可看成是一个战斗,但决不能根据这一点否定我们如此区分的理由,因为一切现实事物的类别总是通过逐渐的过渡才形成的,我们这种区分也不例外.因此,哪怕观点不变,也一定会有一些活动既可以列入战略范畴,也可列入战术范畴.将军队象警戒线那样疏开地配置和某些渡河的部署等就是如此.
我们的区分只与使用军队有关,并且仅仅是针对使用军队说的.但,在战争中还有许多活动虽然为使用军队服务,然而又不同于使用军队,其中有些同它的关系较密切,有些跟它的关系较疏远.所有这些活动全与维持军队有关,是它的必要条件.这就象建立军队和训练军队是使用军队的前提一样,维持军队是使用军队所离不开的.可是仔细考察起来,所有这些与维持军队有关的活动总还只能看作是斗争的准备(不过它们和斗争很接近,贯穿在整个军事行动之中,是和使用军队交替进行的).所以,我们有理由把这些活动象其他准备活动一样不列入狭义的军事艺术,即真正的作战方法之内.并且从理论的首要任务是把不同种类的事物区分开这一点来讲,我们也必须这样做.谁会将给养和管理这一套琐碎的事务列入真正的作战方法呢?它们虽和使用军队经常有互相作用,然而在本质上是和使用军队不同的.
我们在第一篇第三章里说过,可以掌握住其他一切活动的线索,因为这些线索最后都要归结到战斗这里.假使把斗争或战斗规定为唯一直接有效的活动,我们想借此说明,有了战斗,其他一切活动才有目的,不过它们是按本身的规律去达到目的的.在此我们必须较详细地谈谈这个问题.
战斗以外的其他活动在性质上都是非常不同的.
有的一些活动则仅仅属于维持军队,而且仅是由于它们和斗争之间有相互作用,才拿其结果对斗争发生一定的影响.一方面属于斗争本身,与斗争是同样的,但另一方面又为维持军队服务.
一方面属于斗争本身,另一方面又为维持军队服务的活动是行军.野营和舍营,原因是这三种活动是军队的三种不同的状态,而军队在哪里,哪里就肯定有战斗的观念.
只属于维持军队的活动是伤病员的救护.给养和武器装备的补充.
行军和使用军队是完全一致的.战斗内的行军,即平常所说的展开,虽还不是真正使用武器,但和真正使用武器必然有紧密的联系,是我们称之为战斗的那种活动的无法分割的一部分.而战斗外的行军则不过是为了要实现战略决定.这种决定指出应当在何时何地以何等兵力进行战斗,而行军则是实现这种决定的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