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上)-第一卷-第一篇-论战争的性质-第二章
综上所述,我们能看到:在战争中达到目标,即达到政治目的的方法是多样的,但战斗是唯一的手段,所以一切要服从于用武器解决问题这个最高法则.敌人如果确实要求战斗,我们就无法拒绝.因此,必须肯定在战斗中对方一定会失败或者对方不会进行战斗时,我们才能采用其他方法.总之,在战争所能追求的目标中,消灭敌人军队永远是最高的目的.
至于其他各种方法在战争中会产生什么效果,我们以后才能弄清楚,当然,只能逐渐清楚.在这里我们只一般地承认,使用其他种种方法是可能的,因为现实和概念之间是有差距的,具体情况又是各不相同的.只是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用流血方式解决危机,即消灭敌人军队,这一企图是战争的长子.当政治目的小,动机弱,紧张程度不高的时候,慎重的统帅在战场上和政府中可巧妙地运用各种方法,避免大的冲突和流血的方式,利用敌人本身的弱点来达到媾和的目的.假如他的打算既有充分的根据,又能有成功的把握,那我们就没有权利责难他.然而,我们还必须提醒他要经常记住,他走的是曲折的小道,随时都可能遭到战神的突然袭击,他必须一直注视着敌人,免得敌人一旦操起利剑,自己却只能用装饰的佩剑去应战.
有关什么是战争,目的和手段在战争中如何发生作用,战争在现实中如何时远时近地离开它原来的严格概念摆来摆去,然后象服从最高法则一样永远服从它.所有这些结论,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并且在以后研究各个论题时必须一再联想到它们,由此,我们才能正确地理解这些论题的真正关系和它们的特殊意义,不至于常常不断地跟现实发生极大的矛盾,更不至于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