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论亚当因为父亲的身份而享有主权
50.现在还有一个论点要说,然后,我认为我就已经把我们的作者用以证实亚当的主权的一切证据提供给你们了,这一个论点就是假设做父亲的由于是儿女们的父亲,就具统治其儿女的自然权利.我们的作者很喜欢这个"父亲身份"的权利,差不多在每一页都提到它,而且特别指出:"不光是亚当,连以前的先祖们,基于父亲身份的权利就具有对他们的儿女的主权".在同一页上又说"这种儿女的服从是一切君权的渊源"等等.他那样屡屡提到此点,使我们认为这就是他取得名望的主要基础,我们期待他会举出明确的理由来,因为他把这当作为达到他的"凡是人一生出来,就很不自由,他一出生便成为生他的父亲的属下"这一目的的必要论点而肯定了下来.那么,既然只有亚当唯一是神所创造的人,而以后任何人都是生出来的,所以没有一个人是生而自由的,如果我们问,亚当怎样获得对他的儿女的这种权力,他在这里就回答说,这是由于他生了他们出来,他又说,"亚当的这个自然统治权"还可以用格老秀斯自己的话证明,格老秀斯教导说:"生育使父母获得对子女的权力".确实,生育的行为既然使一个人成为一个父亲,他作为父亲对儿女的权利,自然不能从父亲的身份以外产生.
51.格老秀斯在这个地方没有告诉我们这个父母对于他们的儿女的权力范围到底有多大,但是我们的作者对这一点却是说得十分明白,他向我们断定它是"最高权力",像绝对君主对于他们的奴隶所享有的权力那样,是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假如有人问他,生一个孩子怎样给予父亲这样一种对于孩子的绝对权力,他就得不到任何回答.我们只应相信他在这里说的话,和在其他几处说的话一样,自然法则和政府宪法的建立与取消都必须视他的话而定.如果他是一个绝对的君主,这种说法可能很合适;因为"根据意志的理由"在那里是可以容许的.但这只是为绝对君主制辩护的一种笨拙的方法,罗伯特爵士只是空口讲讲,很难把绝对君主制建立起来;一个奴隶的毫无根据的意见没有足以取消全人类的自由和幸福那么大的分量;虽然一切人不是像我所想的那样,生来就是平等的,但我相信,一切奴隶生来是平等的,于是我就可以在毫不妄自尊大的情况下以我个人的意见来反驳他的意见,并对我的关于生育儿女并不会使儿女们成为父亲的奴隶,而会使全人类都有自由的说法充满自信,就像我们的作者肯定相反的论断,认为生育儿女使全人类成为奴隶一样.可是,这一论点是主张君权神授者的全部学说的基础,那么为了尽量做到公平对待,在我们的作者没有举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让我们来听听别人是怎么说的吧.
52.我所听到的别人用来证明父亲因生育儿女而得到对他们的绝对权力的论证,是这样的:"儿女的生命和存在是从父亲来的,所以父亲享有对他们的儿女的生命的生杀权力",这是唯一可能作出的论证,由于,一个人对从来不是他的,也不是由他给予的,而是得之于别人的慷慨赐予,因而权利属于他人的东西,肯定没有理由提出权利要求.我的回答是,首先,凡是给别人东西的人不一定就总有收回这东西的权利,第二,那些说父亲是给予他的儿女们以生命的人们让君权思想弄昏了头脑,以致忘记了他们不应当忘记的一个事实,即上帝是"生命的创造者和授予者";我们只有依靠上帝才能生活.行动和生存.一个连自己的生命是由什么构成的都不明白的人,怎么可以认为他给予别人以生命呢?哲学家们虽经过孜孜不倦的研究,也对此感到十分不解,解剖学家们在毕生从事解剖并研究人类的身体之后,也相信他们对于人类身体的许多部分的构造与用处,以及整个说来生命是怎么起作用的这些问题一无所知.那么,难道粗鲁的庄稼人或更愚昧的纨绔子弟倒会构造或制成像人这样一台奇妙的机器.然后给之以生命和意识吗?能否这样说,他造成了他的孩子的生命所必须的各个部分呢?或他能否认为自己虽给予生命,却不知道什么主体适于接受生命,也不知道哪些动作或器官对于接受或保持生命是不可缺少的呢?
53.所谓把生命赋予不存在的东西,就是指让一个有生之物把它的各部分形成起来,使之适用于它们的用途,并在把它们装配完毕之后,将一个活的灵魂放入其中.能够这样做的人也许真的可以有某些借口来毁灭他自己的手工业品.然而,有没有人竟然大胆和妄自尊大到这样的程度,认为自己可以做万能的主......只有万能的主最先和继续创造活的灵魂......的不可思议的工作呢?只有上帝才能吹动生命的气息.假如有人以为自己就是这样一个良工,那么,请他把他所造的孩子身体上的各部分数一数,告诉我它们的用处和功能,有生命和有理性的灵魂是在什么时候开始进入这个奇怪的构造之中的,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以及他所制成的这部机器是怎样进行思想和推理的.假如真是他所制造的话,在它坏了的时候,就请他去修理,或者至少要请他指出毛病是在什么地方!《诗篇》的作者说(《诗篇》第九十四章第九节)"造眼睛的难道自己看不见吗"?看看这些人的虚荣心吧!单是一部分的构造已经足以使我们深深相信上帝是一个智力无边的创造者,因此,和他精工制造的手艺品一样,他显然有理由享受《圣经》上这样的一种称呼,"我们的创造者上帝,我们的创造主".所以,纵然从我们的作者为了夸张他的"父亲的身份"起见,乐意说"即使是上帝自己对人类行使的权力也是基于父亲的身份的权利",然而这种父亲的身份却是完全与人间父母的一切权限格格不入的;因为上帝之所以为主,在于他确实是我们人类的创造者,而所有的父母却不能以儿女的创造者自居.
54.然而,假令人类有创造自己儿女的技巧和力量,那也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手艺,以致可以想象他们能够不经过设计就被造出来.当生儿育女的时候,在一千个父亲中,有那一个除了满足他当时欲望外还有什么更长远的理想呢?上帝用他的无限智慧,把强烈的性交欲望安置到人类的体质之中,用此来绵延人的族类,而人类这样做时却大都没有这项意图,而且生育儿女还往往是与生育者的愿望相违背的.诚然,愿意并计划要有儿女的人们只是儿女的存在的偶因,他们在设计儿女时,对于儿女的创造所做的事情一点也不多于希腊神话中雕卡力昂和他的妻子向后抛掷石子来创造人类所花费的力气.
55.但是,即使承认父母创造了他们的儿女,给予他们以生命和存在,因此,就有了绝对的权力;这也只能给父亲以与母亲共同支配儿女的权力;由于,任何人也不能否认,母亲长期间在自己的身体中以自己的血肉来养育孩子,她即使不取得更大的权利,至少不能否决她与父亲有同样的权利.孩子在母亲怀里成形,从她的身上得到躯体的物质和生命根源;很难想象,当父亲一经完成他的那份生育行为之后,理性的灵魂就会立刻进入那个还没有成形的胚胎之内.如果我们一定要认为孩子有些东西是从父母来的,那么,可以肯定,它的大部分是从母亲来的.不论如何,对于儿女的生育,不能否认母亲与父亲有同样的功劳,因此父亲的绝对权力是不会从儿女的生育这件事来的.我们的作者却有另外一种想法.因此他说:"我们知道上帝在创造人类时就给了男人以对女人的主权,因为男人在生育中是较高贵的和主要的参与者".我并不记得我的《圣经》上有这样的话.当有人把这个地方......即说上帝"在创造人类时"给了男人以对女人的主权,其理由是因为"他是在生育中较高贵的和主要的参与者"......指给我看时,我将会有充足的时间来考虑和给予其答复.但是我们的作者把自己的幻想对我们说出来,当作是确凿的神圣的真理,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尽管他所说的和上帝的启示往往有天渊之别,因为上帝在《圣经》中说:"生他的是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