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放下筷子,一边放幻灯片一边说:“经解剖发现死者的胃里、肝脏里和血液里,酒精含量非常高,胃里虽有少量的安眠药,但不致人死亡;食物里也没有发现毒物反应。无疑,孟治是死于酒精中毒。从胃部解剖可以确定,死亡时间是在昨晚十一点至今晨三点之间。因为在死者的胃里,还有一些较完整的烧鸡肉和碎花生米。”
“那么说,孟治死于饮酒过度是确定无疑了?”钟跃民向小刘投去了不太信任的目光。
“至少在目前,我是这样认为的。”
“指纹验证的结果是这样的,”小韩拿出一张照片,“这个手指痕迹略成弧形。据推断,这是一个有异常生理特征的人,左手小指是弯的……”
“从纽扣的断痕来看,是旧纽扣,这种纽扣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很难折断成三分之二的。可以认为,纽扣的主人是在洗这件外套时,用搓衣板搓揉所致,否则是很难断裂的。至于那个印花手帕,毫无疑问,当然不是男人的,可也不是死者家属的。由于手帕上没有留下指纹之类的东西,所以无法确定它的主人是谁。”
另一个技术员站了起来:“经过对现场取回来的烟头鉴定:烟灰缸里的烟头是孟治的。只是仍在桌子下面的那只烟头有疑问,不仅烟的牌子不同,而且上面的指纹也不是孟治的。根据烟头的陈旧度判断,抽这只烟的时间应在案发当天上午至晚上。”
李陈接着汇报了在现场访问的情况。该公司经理郑栋说孟治是一个以公司为家的人,与爱人的关系很好,没有发现生活作风上的问题;公司保健医生刘超证明:二十日下午他确实给孟治开了一针奋乃静,是护士周娉娉注射的。门卫郑老头则提供了一个十分可疑的情况:昨晚十点多钟,他见到一个披着银灰色风衣戴着墨镜的小胡子走进公司,径直走到孟治的门前,在门前脱下风衣,敲门进去后,再没有见他出来。
“很好, 现在的问题是,电脑有没有查出弯曲小指的指纹和烟头上的指纹是什么人的?”钟跃民急切地问。
“检查过了,”小韩有些懊恼地说,“我们查了几遍也没有查到。电脑里没有该指纹的储存。”
从种种证据和可以迹象来看,孟治像是死于他杀,但他杀的证据又不足。
从饮酒过度这一角度来看,证据是充分的。第一,有现场的空酒瓶为证;第二,有法医解剖报告证实;第三,在死者身上,并没有发现一点他杀的痕迹。从死于他杀这一角度上来看,证据和疑问也是极为明显的。第一,死者生前患有阵发性心动过速,他不是一个酒鬼,一下子喝掉了一斤烈性酒令人费解;第二,从病历记载看,他以前从未患过这种病,怎么近日突然间患上了?是何原因?而且在打过针的当天晚上喝了那么多的酒、并于当天夜里死去,这本身不就是一个疑问吗?第三,外头的烟头、弯曲指纹、女人手帕、墙上的水迹、披风衣的小胡子……这些与饮酒过度致死有矛盾。有趣的是,死于饮酒过度同死于他杀这两者之间的证据和疑点正好相反。前者否定了后者,而后者又否定了前者。结果是一个也否定不了,这是为什么呢?
“孟治之死,可能是他杀!”钟跃民想到这儿,转身向大家说道。
“我也有这样的想法。”李陈接上话茬儿,“而且我认为,此案的性质可以作这样的分析:谋财的可能性可以排除。因为死者是一个人在公司,住处不会有多少钱和值钱的东西,现场上也没有发现抢劫或偷盗的痕迹。所以,很可能是情杀或仇杀。因为,死者生前独身一人住公司,很难说没有男女之间关系;死者生前干了四年保卫和人事工作,不会没有仇人或没有得罪过一个人……”
“这些分析当然有道理,”小刘打断了他的话,“可是,杀人的方法呢?现场没有找到一点痕迹,而这正是认定他杀的关键……”
“还有,”另一名侦查员站了起来,“如果是他杀,那凶手是一个人吗?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难道是那个小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