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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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面对这一戏剧性的变化,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这时,马车夫突然挣脱了福尔摩斯的双手,向窗子冲去,窗框和玻璃被撞得粉碎。正当他要钻出去的时候,众人一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

  当发觉已无能为力时他便温顺地微笑起来,随即讲述了一个故事。

  在北美洲,一支万余人的摩门教徒队伍在迁徙途中救起了濒临死亡的父女俩,条件是必须信仰摩门教。摩门教徒们最后定居于犹他州,建立了城镇庄园。经过十年的努力,获救者约翰已十分富裕,女儿露茜也长成亭亭玉立的美女。露茜与不信仰摩门教的青年猎手侯波相爱,引起了教主的不满。教主命令约翰只能把女儿嫁给教内人,并指定在锥伯和斯坦节逊两人中选一位,否则处死父女俩。锥伯和斯坦节逊都是教中有地位的年轻人,第二天他们就派人包围了庄园。侯波设法救出父女俩远逃。两天后他以为他们已逃离魔掌,不料出外觅食回来时发现约翰被杀,露茜被虏。不久,他听说露茜与锥伯结婚后仅一个月便郁郁而死,于是在露茜下葬前夜潜入灵堂,吻别露茜后取下戒指留念,并发誓要报仇,但一直没有机会下手。五年后,摩门教派内部起了纷争,锥伯与斯坦节逊出走。侯波便盯住他们,两人发觉后东躲西藏到英国。之后,侯波以马车夫身份边谋生边追踪,最终毒死锥伯。斯坦节逊不肯服药出逃,终被侯波刺死。

  讲完故事后,侯波说他已经患了动脉血瘤,一旦破裂便会死去,苍天有眼使他能在死前复仇。

  就在当天晚上,侯波的动脉血瘤迸裂了。第二天早晨,人们发现他躺在监狱的地板上死了。他的脸上露出平静的笑容。

  “你是怎么断定凶手是马车夫,又是怎么找到他的呢?”虽然事情告一段落了,可华生心中的疑团还没有解开。

  “其实我早已断定:和锥伯一同走进那个屋中去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赶马车的。因为我从街道上的一些痕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随便行动过,如果有人驾御,是不可能有这种情况的。赶车的人要是不在这个屋中,那么,他又能到哪里去呢?还有一点,凶手不会傻到在一个肯定会泄露他秘密的第三者面前进行一桩蓄谋已久的罪行,这也太荒谬可笑了。最后一点,如果一个人要想在伦敦城中到处跟踪着另外一个人,除了做一个马车夫外,难道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考虑了这些问题以后,我就得出这样一个必然的结论来:凶手肯定是一个马车夫。

  “如果他曾是马车夫,就没有理由使人相信他会就此不干了。恰恰相反,从他那方面着想,突然改变工作反而更可能引起他人对他的注意。他至少要在一段时间内,会继续干这个行业。如果认为他现在用的是一个化名,这也是没有道理的;在一个没有人知道他真名实姓的国家里,他为什么要改名换姓呢?于是,我就让少年侦缉队到伦敦城每家马车厂去打听,一直到他们找到了我所要找的这个人为止。”

  “真是妙极了!”华生听了,不禁大叫起来,“我的大侦探先生,你应该把这个案件写成小说发表。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来帮你写!”

  福尔摩斯有点得意地点点头,说:“如果要写的话,这个案子的名称应该叫‘血字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