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否定了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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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谁否定了农民起义?

  看来,方文采取了断章取义的手法来让美国学者支持自己的观点。他只引第一句话,给人的印象是太平军造成了清朝统治的瓦解。而实际上是地方统治者对清政府的离心倾向造成清朝统治的瓦解。方文巧妙地将瓦解的 “标志”当作瓦解的原因,无疑是偷换了概念。方文之所以引用《剑桥中国晚清史》,无非是因为该书是由权威学者费正清主编的,那么,何不直接引用费正清本人的著作呢?在其一部专着中,费正清说:“在中国,1850年到1864年这15年的内战,对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破坏。大约600座城垣易手,大屠杀常常伴随而来。”“太平军领袖们除了聚精会神于宗教和战斗外,对经济、政治和全面规划,一无所能。他们攻打一个又一个城市,靠掠夺和征收的物资过活,跟皇家军队差不多。”在南京城里,领袖们过着奢侈的生活,“原来平均主义只实行于士兵之间。”洪仁玕“虽同传教士相处几年,有一套西方化的纲领,却也未能实施。同时太平天国领导的昏庸无知,排外自封,既没有经济纲领,又没有创造性地建立起自己的军事权威,导致了中国百姓惨遭涂炭,民众叛乱在中国很少有好结果,现在这次也给基督教带来一个坏名声。”“人们估计,1850年中国人口约为4.1亿,在太平天国起义、捻军、回民和其他小的叛乱之后,到 1873年大约减少到3.5亿。”

  从上述引文来看,潘文所提出的太平天国“引发了中华民族史无前例的大灾难”的观点以及对《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的分析也是众多中外学者的共识。而方文对他的商榷则是缺乏说服力的。按照方文的逻辑,批评太平军就意味着“否定农民起义”,那么就可以说有这么多中外学者是否定农民起义的。然而方文的作者似乎对此缺乏了解,所以才将潘旭澜当作了“否定农民起义”的典型。

  二、否定农民起义的思潮由来已久

  潘旭澜的上述两篇文章只是对太平天国这一次农民起义的评价,并未论及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农民起义。纵观他的全部作品,也不曾发现有全面评价整个农民起义的内容,顶多有一两处关于明末农民起义的论述,而且不是正面的论述。仅仅根据这些对部分农民起义的论述就断定他“否定农民起义”,恐怕是以偏概全。正因为方文对学界的基本状况缺乏了解,所以不仅对潘旭澜的评价有误,而且对整个学界思潮的把握也不够准确。实际上中国学界中否定农民起义作用的思潮由来已久,大体上有两次。最早的一次是在20世纪上半叶,最近的一次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起码已有20多年,所以不是如方文所说,仅是“10多年”。他的“10 多年说”是以师友告知的传闻为依据的,然而,他还曾根据影视娱乐作品来界定“否定农民起义”思潮的产生时间。在一次访谈中,方之光说:“前几年,《太平天国》电视连续剧播出后,学术界出现了一阵全盘否定的风。当时有记者采访我,我说,‘神化太平天国固然不对,但鬼化太平天国也未必正确。’”究竟应该以那种说法为准呢?10多年,还是近几年(两三年)。

  20世纪上半叶,中国学界曾有关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的大讨论,有学者提出 “农民战争破坏论”。李达认为,农民战争对生产力的破坏是严重的。在谈到战争对人口的剿灭时他说:“黄巢杀人八百万,张献忠屠尽四川人。”在谈到农民战争对社会经济的破坏时说,东汉末年“黄巾”农民暴动使社会陷于极度混乱的状态。明末,农民暴动接踵而起,使社会经济复由繁荣而入于萧条。蒙达坦提出中国农民战争具有特别严重的破坏性,甚至比封建主的战争破坏性更大。他说,并不是所有的农民战争都阻碍社会发展。德国和俄国的农民战争都对新社会起到了催生的作用。但中国的农民战争发生于封建社会并无解体征象之时,这种农民战争只能对社会起到破坏作用。此前外国学者就有这类的看法。20、30年代,几位苏联学者就曾提出,中国的人民起义具有明显的土匪性和破坏性,是使中国社会处于停滞的僵化状态的根源。

  在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农战史是历史学的重点,对农民战争的歌颂占了主流。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学界开展了“历史动力问题”的大讨论,并重新讨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问题。否定农民起义的思潮在这些讨论中再度兴起。董楚平认为,农民战争严重破坏生产力,造成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缓慢。刘昶指出,农民战争是专制制度借以摆脱王朝危机,实现改朝换代的工具。专制制度通过这一机制不断地再生,重建,因此造成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王戎笙认为,很多次大规模的农民战争之后,社会生产力长期处于停滞衰落的状态。有的农民战争之后,还出现了分裂割据,社会生产力遭到长期的破坏。至于中等规模的农民战争没有推动生产力的例子就更多了。

  最近,笔者提出较新的,也可以说是与众不同的观点。以往对农民起义的评价多只限于农民起义的作用,并未否定其作为 “农民起义”的性质。而笔者则在《当代中国历史学的学术转型与创新》(《史学月刊)2005年第5期)中,较全面地分析“农民起义”的各个方面,包括其性质、特点、原因和作用等。关于“农民起义”的性质,笔者指出:“所谓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是名实不副,也就是说,它们并不是农民的。首先,它是全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其中有大量的庶民地主和商人。其次,它不是为农民利益的。尽管在发动之初,有着民众反抗的性质,但是最终都发展成为个人和小集团通过夺取政权来实现自己利益的政治行动。无论从现象还是从本质上看,它都可被称之为社会动乱。”其原因,并不是以往所说的“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剥削和压迫”,而是在于王朝自身的结构以及王朝与社会的关系。王朝的集团性统治形式和剥削形式使它与全社会对抗。而不是像地主个人与农民只是单独的对抗。所以,中国就会出现大规模的武装夺取政权的政治运动。文章在更广阔的世界历史的背景下评价“农民起义”的历史作用。在分析了人类社会的多种对抗形式后指出,无论是不同阶级间的,还是同一阶级内的对抗,只有理性的行动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单纯暴力行动不一定能成为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中国的“农民战争”,参与者的反抗尽管有充分的合理性,但是他们大多数人最初只是盲目地反抗,随后则是为了夺取政权,用以改变个人的地位和命运,而不是争取自身的权利。改朝换代不能改变不合理的制度,它只是更换了统治集团的成员。这种非理性的斗争,丝毫不具有革命性。一种行动或运动的性质是否具有革命性,不取决于行动者的身份是否为劳动者,而是由行动的目的和结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