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成长的六个定律

儿童资源网

心灵成长的六个定律


  生命的意义在于选择
  一切自由,一切真理和一切意义都依赖于个人做出并予以实施的选择。
  ——奥地利心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
  我们生命的根本动力是成为自己;
  我们天然就有一个精神胚胎;
  童年的关系模式会成为我们内在的关系模式,也即人格;
  我们不断将内在关系模式投射到外部的人际关系上;
  幸与不幸,是我们在内在关系模式的引导下主动完成的;
  答案,在你自己心中。
  这是我在本专栏系列文章“心灵成长的六个定律”中提出的六个定律。这六个定律可以概括成一句话:
  我们的根本动力是成为自己,但这个过程是在关系中完成的。
  
  自我觉察——自己选择自己的人生
  相对于“成为自己”而言,我似乎更看重“关系”,这一系列的前5篇文章,不管怎么强调“成为自我”,但文章的大部分篇幅还是放在了关系上,我似乎不断在强调,要理解关系,要接受关系的实质,要放下对关系的另一方的执著,放下埋藏在潜意识深处的改造别人的梦想……
  我为什么不把重点放在“成为自己”上,反而把“关系”当成了重点呢?
  这有两个原因:第一,我知道我该如何成为自己,但我不知道你该如何成为自己,这只能由你自己去探索;第二,束缚我们走向成为自己的最大障碍,就是围绕在关系上的迷雾。假若破除了这些迷雾,理解了关系的实质,懂得放下对别人的执著后,对成为自己的渴望自动会浮现出来。
  我的这个系列文章,甚至我的大多数文章,就是在做第二个工作——破除围绕在关系上的迷雾。
  关于我们的心理行为模式,可以概括为一个简单的公式:
   B
  A————C
  A,即Affair(事件),B即Belief(信念),C即Consequence(结果)。看起来,事件直接导致我们的行为结果,但其实,这中间由我们的信念做了大量的加工工作。
  B可以视为信念,也可以视为一个人格系统,一种对话,即内在的关系模式中,“内在的父母”与“内在的小孩”的对话。不管你怎样理解,都不是特别重要,特别重要的是,如果我们想令自己的人生具有真正的价值,我们必须对B进行深度的了解。
  假若对B没有丝毫的了解,那B对我们而言就完全是一个“黑匣子”,而我们的心理行为就是纯粹的自动反应,一个事件直接激起我们的一个特定反应,我们或许感觉很爽,但我们对这个过程没有丝毫的控制能力。
  假若对B有了深度的了解,那我们的心理行为就有了自主选择的色彩。深度的了解一旦发生,B一定会发生剧烈的变化,即便暂时没发生变化,它也不再是一个 “黑匣子”,那么当一个事件发生后,我们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自动出现一个特定反应,而是会加以控制、进行分析,然后再主动选择更合理的反应。
  从内在关系模式的角度看,如果你对B没有深度的了解,那么你基本上就是一个纯粹的原生家庭的产物,你彻彻底底地陷在家族命运轮回的链条上,一个完全了解你的内在关系模式的人,可以轻松对你的人生做出一个准确的预言。
  这也就是说,你的一生是白活的,你不过是一个家族的自动产物。
  但是,一旦你对B有了深度的了解,你就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跳出家族命运轮回的链条了。这样一来,你的人生将不再只是一个别人的生命的延续,而有了你自己的意义。
  未经省察的生活是没有价值的,苏格拉底如是说。我想,这位古希腊先哲的话可以从上述的角度来理解,即你必须省察你的生活,然后再根据你的了解,对你自己的人生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