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遇到恶行,主张要坚定且简单
小事可以跟老师沟通,但一旦触犯这三条恶行,必须严格主张。至少也得让问题老师不在担任本班老师。因为要知道幼儿园不是只有一名老师,恶行一定是有土壤才得以发生。实际上,很多人在处理事情时,都不过是秉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辞退一个老师是麻烦事,反正挨欺负的不是自己孩子,所以很多园长会先尽量息事宁人,说几句好话,道个歉,让事情赶紧过去。
但如果不辞退,家长能惹出更大的麻烦,那么就还是辞退好。在小壮的故事里,家长一句“否则我要去教委讨说法”,是幼儿园最终同意换老师的原因。面对即将到来的更大的麻烦,还是解决一个问题老师比较简单。类似小壮事情其实挺多的,我听说过的就有给孩子嘴上贴胶条,单独关小黑屋之类。最终只要家长坚持,当事老师多半是会被辞退的。
有的老师被发现恶行之后很会装可怜,做痛改前非状。但我比较建议家长坚持原则:恶行老师不得再带我的孩子是最基本的要求。因为你的孩子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把他最恐惧的事情告诉了你。你却最终选择再给那人一个机会,第二天那人依旧在班里管理你的孩子。想想看,孩子会有多恐惧?以后还怎么信任你?
更何况,别的老师其实也在冷眼看这一切的结果。那么你觉得,是该给他们一个“虐待孩子没事,道个歉就行”的榜样呢,还是应该给他们一个“虐待孩子会被辞退”的范例呢。
三个故事好像有点可怕,但其实大部分孩子没有遭遇到。所以在本文最后的最后,我还想再次强调,人性没有那么险恶,这都是低概率事件,有可能发生在任何幼儿园里,也有可能根本不会发生。遇上了,解决就好。如果为了低概率事件的担忧干脆不送孩子去幼儿园,那也是因噎废食了。孩子上幼儿园,总体来说还是收获多。哪怕是不太靠谱的幼儿园,孩子也会在那里度过很多快乐的时光。因为,幼儿园有很多同龄的小伙伴,这是家庭教育无法提供和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