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四
在平民政体的四个品种中,照我们前篇专着说明的,应以最先叙述的第一个品种为最好.这也是各品种中最早的一种.但我之所以把它列于第一,并非因为它创制在先,而是依照人民的级类作为次序的.组成城邦的人民以农民为最优良的级类;也应是第一级类;若境内都是以农牧为生的人民,就不难组成一个平民政体.这类人民的财产都不大,终年忙于耕耘,就没出席公民大会的闲暇.一家衣食并没余裕,所以终岁辛勤,早晚不舍耒耜;他们习于知足,不贪图他人的财物,也不作非分之想;总之,他们乐于田亩之间的作息,参政和服务公共事务既然没有实际的收获,他们就不想染指.群众都爱好实利而不重名位.对古代僭主政体的容忍,可为农民知足的明证,寡头政体倘使对于他们的农事不加扰害,对于他们的收益不去侵掠,他们也会继续容忍的.让他们安于耕耘,他们不久就能自脱于穷乏,或竟然仓廪充盈,达到小康.这些群众有时即使感到政治地位和权力的需要,若给予他们以选举行政人员和听取并审查这些行政人员的政绩和财务报告的权利就会感到满足了.实际上,有些例子显示群众对更小的权利也可能感到满足.比如在曼底涅亚,群众就无选举行政人员的权利......这些选举由从全体公民中轮番推定的选举团体进行......但,他们仍赋有议事的权利.这样一个政治体系仍应当认为是平民政体,在曼底涅亚所施行的就是这样的一种平民政体.
由于这些情况,在我们前面所涉及的第一种平民政体就适于采取这样的安排,让群众获得惯常应有的政治地位,一方面全体公民应一律享有选举行政人员.听取他们的报告而予以审查以及出席公众法庭这三项权利;另一方面,重要的职司必须由选举拔擢,而被选任者当限于具备某一财产资格的人们.各种职司,凡所负责任越重,则财产资格应该相应地订得越高.或设立另一类条例,使任何职司都无需财产条件,而实际上却只有具备相应才能的人们才能当选.具有这样的制度的城邦该可以有修明的政治......全邦的职司往往委任给最优良的公民,大众对于高尚的才德之士本无嫌忌,也乐于他们按民意为依归的行政......;而高尚人士和贵要阶级在这个体系中,既然常常担任公职,也就不致于被他人或被比他们低劣的人所统治,他们也可引以自慰了;又由于民众持有审查行政工作的权利,这又保证了执政人员的一切措施必遵循法度并合乎正义.人们互相依赖而又互为限制,谁都不得任性行事,这在实际上对各人都属有利.人类若由他任性行事,总是难保不施展他内在的恶性.事情的有利于任何政体者莫善于责任分明:把政务托付给有才德的人,然而群众都赋有应具的权力,就尽够限制官吏的任何过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