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1条 未成年人的亲属会议决定仅就监护人的某数个不动产为抵押权登录时,其他不动产应适用前条的规定.
第2142条 在前两条所规定的情形,夫.监护人及监督监护人仅对于个别指定的不动产,负请求登录的义务.
第2143条 在选任监护人的证书上并未限定抵押权范围时,如就监护人全部不动产为抵押权登录已显示超过因执行监护所需提供担保的必要者,监护人得请求将其抵押权限定于足以完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所需的一部分不动产.
此项请求权应向监督监护人提起之,并事先应得亲属会议的同意.
第2144条 夫如取得妻的同意及其最近血亲四人的家庭会议的同意,得请求将妻由于奁产,或取回财产权,或有关夫妻财产契约的权利而就夫全部不动产取得的一般抵押权,限定于中以充分担保其妻的权利的一部分不动产.
第2145条 对于夫及监护人所提起的诉讼,仅于听取检察官意见及进行辩论后,始得判决.如法院宣告抵押权仅限于一部分不动产的判决时,就其他部分不动产所为的登录应予涂消.
第四节 优先权及抵押权的登录方法
第2146条 登录应在设定优先权或抵押权的不动产所在地的抵押权登记机关为之.如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间内所为的行为应宣告无效者,在上述期间内所为之登录,不发生效力.被继承人的债权人中一人在继承开始后为抵押权的登录者,且继承仅为限定继承的情形,在债权人间亦适用前项的规定.
第2147条 凡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在同日登录者,不分别其在上午登录或下午登录,应取得同一的顺位而平等行使其抵押权,即使登记机关注明此项分别时,亦同.
第2148条 登录应由债权人本人或第三人向抵押权登记机关,提出产生优先权或抵押权的判决或证书的原本或公证抄本为之.
债权人应附交以印约荼成的详细申请书两份,其中一份得缮写于权利证书的公证抄本上;申请书应记载下列各事项:
一.债权人的姓名.住所.如有职业者其职业,及在抵押权登记机关管辖区内的选定住所(通讯处);
二.债务人的姓名.住所.如有职业者其职业,以及关于其个人的详细叙述足以使抵押权登记机关识别何人为负担抵押权义务之人;
三.证书的日期及性质;
四.证书上所记载的债务原本总额,或请求登录的债权人对于依规定应估价的终身定期金.金钱以外的给付.期待权.附条件或未确定的权利所为的估价,以及附属于原本的权利的总额和清偿日期;
五.债权人欲保持优先权或抵押权的不动产的种类及所在地.
关于法律上或裁判上的抵押权,最后一款不必记载:无特殊约定的单纯抵押权的登录,其抵押权应及于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内的一切不动产.
第2149条 对于死者的不动产为优先权或抵押权的登录时,得依前条第二款规定记载关于死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