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一)-02-夏泼小姐和赛特笠小姐准备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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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一)-02-夏泼小姐和赛特笠小姐准备作战


    在这三言两语之中(当时马车正在懒懒地沿着河边走)夏泼小姐两次感谢上苍,第一次因为老天帮她离开了她厌恶的人,第二次因为老天帮她叫冤家狼狈得走投无路.她虽然虔诚,可是为了这样的原因赞美上帝,未免太刻薄了.显见得她不是个心地忠厚.胸襟宽大的人.原来利蓓加心地并不忠厚,胸襟也并不宽大.这小姑娘满腹牢骚,埋怨世上人亏待她.我觉得一个人如果遭到大家嫌弃,多半是自己不好.这世界是一面镜子,每个人都可以在里面看见自己的影子.你对它皱眉,它还给你一副尖酸的嘴脸.你对着它笑,跟着它乐,它就是个高兴和善的伴侣;所以年轻人必须在这两条道路里面自己选择.我确实知道,就算世上人不肯照顾夏泼小姐,她自己也没有为别人出过力.而且我们不能指望学校里二十四个小姑娘都像本书的女主角赛特笠小姐一样好心肠(我们挑她做主角就是因为她脾气最好,要不然施瓦滋小姐.克仑浦小姐.霍泼金小姐,不是一样合格吗?).我刚才说,我们不能指望人人都像爱米丽亚.赛特笠小姐那样温厚谦逊;她想尽方法和利蓓加的硬心肠和坏脾气搏斗,时常好言好语安慰她,不断的帮助她.利蓓加虽然把一切人当作冤家,和爱米丽亚总算交了个朋友.
    夏泼小姐的父亲是个画家,在平克顿女学校教过图画.他是个聪明人,谈吐非常风趣,可是不肯用苦功.他老是东借西挪,又喜欢上酒店喝酒,喝醉之后,回家打老婆女儿.第二天带着头痛发牢骚,抱怨世人不能赏识他的才华.他痛骂同行的画家都是糊涂虫,说的话不但尖刻,而且有时候很有道理.他住在苏霍,远近一里以内都欠了账,觉得养活自己实在不容易,便想改善环境,娶了一个唱歌剧的法国女人.夏泼小姐从来不肯提起她妈妈的下贱行业,只说外婆家盎脱勒夏是加斯各内地方的名门望族,谈起来觉得很得意.说来奇怪,这位小姐后来渐渐阔气,她祖宗的地位也便跟着上升,门庭一天比一天显赫.
    利蓓加的母亲不知在哪里受过一些教育,因此女儿说的法文不但准确,而且是巴黎口音,当时的人认为这是难得的才具.平克顿小姐向来顺着时下的风气行事,便雇用了她.她母亲早死,父亲觉得自己的酒癫症已经是第三次复发,不见得有救,写了一封又豪放又动人的遗书向平克顿小姐托孤.他死后两个地保在他尸首前面吵了一架,才算给他下了葬.(他的债主不止一个,所以两个地保代表两处的债权人来没收他的财产.)利蓓加到契息克的时候只有十七岁,在学校里半教半读.在前面已经说过,她的责任就是对学生们说法文,而她的权利呢,除了免缴一切费用之外,一年还有几个基尼收入,并且能够从学校里教书的先生那里学到一鳞半爪的知识.
    她身量瘦小,脸色苍白,头发是淡黄色的.她惯常低眉垂目,抬起眼来看人的时候,眼睛显得很特别,不但大,而且动人.契息克的弗拉活丢牧师手下有一个副牧师,名叫克里斯泼,刚从牛津大学毕业,竟因此爱上了她.夏泼小姐的眼风穿过契息克教堂,从学校的包座直射到牧师的讲台上,一下子就把克里斯泼牧师结果了.这昏了头的小伙子曾经由他妈妈介绍给平克顿小姐,偶然也到她学校里去喝喝茶.他托那个独眼的卖苹果女人给他传递情书,被人发现,信里面的话简直等于向夏泼小姐求婚.克里斯泼太太得到消息,连忙从勃克里登赶来,立刻把她的宝贝儿子带走.平克顿小姐想到自己的鸽笼里藏了一只老魔,不由得心慌意乱,若不是有约在先,真想把她赶走.那女孩子竭力辩白,说她只在平克顿小姐监视之下和克里泼斯先生在茶会上见过两面,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她虽然这么说,平克顿小姐仍旧将信将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