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中)-第二卷-第六篇-防御-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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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论(中)-第二卷-第六篇-防御-第十八章


    如果敌人架桥需要的时间是二十四小时,在这段时间之内能够用其他方法渡河的军队不超过两万人,而防御者在十二小时前后可以把两万人调到所有地点,那么强渡就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进攻者的两万人刚渡过一半时,防御者就能够赶到.在十二小时内,除了通报情况传达命令所占的时间之外,人们可以行军四普里,因此每隔八普里需要有两万人,防御长达二十四普里的河段需要六万人.防御者有这样的兵力,他就可以向任何地方调去两万兵力,即使敌人在两处渡河也是这样,如果敌人只在一处渡河,他甚至可以调过去四万人.
    其中有三个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1)江河的宽度;(2)渡河器材;上面这两个因素不仅决定了架桥需要的时间,而且也决定架桥期间能够渡河的部队数量;(3)防御者的兵力.对于对方军队总的兵力,这时可以不加考虑.依据这个理论我们可以说,使敌人的渡河成为不可能,甚至让任何优势的敌人的渡河成为不可能,是可以做到的.
    这就是直接的江河防御的简单理论,也就是目的在于阻挡敌人完成架桥和渡河的江河防御的简单理论(但是这里没有把渡河一方可能采用的佯动的效果考虑在内).下面我们来考察一下这种防御的详细情况和必需的措施.

    第一,如果抛开地理上的一切具体情况不谈,那么需要指出的只是,上述理论所规定的各个部队应该紧挨着江河分别集中配置.所以要紧靠着江河,是因为任何远离江河的配置都会加长路程,这既不是必要的,也是没有什么好处的.江河中大量的水可以保障部队不会遭到敌军的重大威胁,因此没有必要像一般国土防御中的预备队一样把部队控制在后面.第二,沿河的道路通常比从后面到江河任何一点的斜行路更便于通行.最后,这样的配置比单纯的防哨线无疑能对江河进行更好的监视,主要的原因是这时指挥官都在附近.这样配置的部队必须分别集中,如果不是这样,整个计算就会不同了.凡是知道军队集中要消耗多少时间的人都能理解,防御的最大效果正好就是来自这种集中的配置.利用一些防哨使敌人不可能漕渡,初看起来当然非常吸引人,可是,除了在少数例外的.特别便于渡河的地点之外,采取这种措施是很不利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敌人从对岸以优势火力就可以击退这种防哨中的部队.即使不考虑这一点,常常还是白白浪费力量,也就等于,这种防哨除了能促使敌人另选渡河点以外,什么目的也达不到.可见,只要不是兵力强大到可以把河流当成要塞的外壕来防守(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任何规则了),这种真正的河岸防御就肯定达不到目的.除去这些一般配置的原则以外,还应当考虑到:第一.江河的具体特点,第二.清除渡河器材,第三.沿岸各要塞的用途.
    作为防线的江河,上下两端都必须有依托点(例如海洋或中立区),或者有其他的条件能够使敌人无法从防线两端以外渡河.可是,只有在江河防线很长的情况下才可能有这种依托点和这样的条件.由此可见,江河防线经常应该是很长的,所以在现实中人们无法把大量军队配置在相对短的河段上,而我们经常应当作为依据的,却正是现实情况.我们所指的相对短的河段,是指河段的长度比军队不在江河附近配置时的正面只稍大一点.我们认为,这样的情况并不存在在现实中,而且任何江河的直接防御,永远是单线式防御,至少就其防御正面的宽度来说是这样的.在这种防御中,集中配置时自然会采用的那些对付迂回的方法就根本不适用了.因而,江河的直接防御,不论它在其他方面有多么好的条件,只要可能遭到敌人的迂回,就总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措施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