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馆修史与清代帝王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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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馆修史与清代帝王文治

  饶宗颐曾说:“正统理论之精髓,在于阐释如何始可以承统,又如何方可谓之‘正’之真理。”[1](P76)清廷在论证自己的正统地位时,在“如何始可以承统”的问题上,强调顺天应人,代明讨贼;在“如何方可谓之正”的问题上,则强调大一统局面,批驳汉民族正统观。雍正时期,清世宗就在《大义觉迷录》中驳斥了华夷之分、中外有别的思想,强调清朝建立的是中外一统、华夷一家的正统王朝,所谓:“中国之一统始于秦,塞外之一统始于元,而极盛于我朝。自古中外一家,幅员极广,未有如我朝者也。”[10](卷83)到乾隆时期,清廷依托《御批通鉴辑览》的编修,更加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正统论。

  从《御批通鉴辑览》和乾隆帝的其它言论来看,在清朝的正统问题上,清廷始终高举《春秋》和《纲目》大义,在他们看来,大一统政权有绝对的正统地位,不论其统治民族如何,发祥地何在。只要能够“为中华之主”[2](卷1142),实现对以中原为中心的广阔区域的实际统治,就是当之无愧的正统王朝。清朝实现了这样的统治,当然就是天下共主,所谓“我朝为明复仇讨贼,定鼎中原,合一海宇,为自古得天下最正”[2](卷1142)。“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家之天下也”[6](卷首?御制文),又云“夷狄而中华,则中华之;中华而夷狄,则夷狄之。此亦《春秋》之法,司马光、朱子所为亟亟也”[11](P869)。这就非常明确地指出少数民族政权同样可以是正统。对于汉族士大夫中普遍存在的文化优越感,乾隆帝列举古史中关于汉族先人茹毛饮血的记载,评论说:“今之民,即古之民。古之民,茹毛饮血,初不知耕稼也。后世视茹草木而食禽兽者,几如异类,不知彼之去古犹未远,而己之反近于异类焉。”[6](卷1)汉族先人在经济文化尚未发达之时,与今天汉族士大夫所瞧不起的夷狄没有什么不同。汉族先进文化也是一步步由落后发展而来的,用不着贬低夷狄文化和功业。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认识,也是对清初汉族学者力持华夷之防的驳斥。

  在正统之辩中冲决华夷之防,并不始于清代,元朝时,就有人在正统论中反对歧视少数民族政权,元朝后期修辽、金、宋三史,确立“三史各为正统”的纂修原则,说明进步的夷夏观念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12](P78-140)。清高宗借史馆修史所阐发的正统观念,实际上是在吸收、改造《春秋》大一统观念和元代正统论争的积极成果后形成的。他摒弃正统论中排抑少数民族政权的因素,以大一统观念为核心,以“继前统、受新命”为主要标准,有力论证了清朝的正统地位,这对促使人们形成多民族统一王朝的“大一统”心理,具有积极意义。

  清廷一方面为南明福王政权确立正统地位,另一方面又为自己确立正统地位,看似相互矛盾,实则寓意深刻。清高宗肯定南明政权续接明朝正统,把南明事迹录入《通鉴辑览》,目的是“与其听不知者私相传述,或致失实无稽,不若为之约举大凡……更可以正传闻之伪舛。”[2](卷995)矫正视听,抚平了清初以来汉族士人在南明问题上的愤懑情绪。其做法被史官誉为“扬万世之闳纲,祛百家之私议,辨统系而必存其实,垂法戒而永着为程”[6](卷116)。清廷虽然承认南明传承了明的正统,但相对于清朝的大一统政权而言,其偏安一隅,正统地位命悬一线,丝毫无损于清朝的万载基业。它的巧妙之处就在于既解决了萦绕汉族士人心中多年的南明的正闰情结,树立了心胸博大的帝王形象,笼络了人心,又确立了少数民族政权的正统地位,按照自己的意志给历史是非以无可争议的最终裁决,通过标榜史学上的大中至正之道,达到了扭转人心的目的。这一做法作用很大,道光年间李瑶作《南疆绎史勘本》,就将官方论述弘光正统的谕旨冠于书前[13](自序)。同治年间夏燮撰《明通鉴》,也遵循《通鉴辑览》书法,不称南明为伪[14](义例),这都是受了官方史学观念的影响。

  (下转下篇)

  二、《胜朝殉节诸臣录》、《贰臣传》的编纂与清廷风励臣节

  由于乾隆盛世的背后孕育着衰败的因素,特别是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和农民起义的不断,使清高宗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认识到从深层次的、价值观念的角度来扶持纲常,风励臣节,教育民众,倡导忠君,是确保大清基业的根本之图。于是他仍然借助史书修纂,通过重新认识明末清初的历史人物,宣扬节义。

  1、《胜朝殉节诸臣录》与褒奖忠义

  清初,为了尽快消灭抵抗势力,清朝统治者站在狭隘的朝代立场,出于巩固政权的眼前之需,以“明顺逆”来评论是非,裁断人物。凡叛明降清者称为顺天应人之举,凡忠于明室、抗清死难者视为“梗化”,罪在必诛。可是,随着清朝承平时期的到来,为了保持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宁,转移人心,敦厚世风,激励臣节,宣扬对本朝的忠诚,逐渐被统治者所认识,康熙帝作《君臣一体论》,雍正帝作《朋党论》,强调的都是君臣之义。到乾隆中叶,清高宗已经不满足于简单地提倡忠君,而开始了大规模重新臧否明清人物。他从儒家忠义立场出发,谕令编纂《胜朝殉节诸臣录》,毅然对明清之际历史人物进行了全新的裁断。

  清高宗云:“胜国殉节之臣,各能忠于所事,不可令其湮没不彰。”[15](卷首?御制序)明末抗清义士众多,于清朝虽为抵抗势力,但他们“各为其主,义烈可嘉”[15](卷首?上谕),忠君节义行为必须肯定。对于清初被称为“伪官”的史可法等人,清高宗进行了重新评价,指出:“史可法之支撑残局,力矢孤忠,终蹈一死以殉”,刘宗周、黄道周等人“临危受命,均足称一代完人”,“其他或死守城池,或身殒行阵,与夫俘擒骈僇,视死如归者……皆无愧于疾风劲草”,南明诸王流离失所,“而诸人茹苦相从,舍生取义,各能忠于所事。”[15](卷首?上谕)这些,都必须在史书中大力彰扬。清初,把忠于明室的人斥之为“伪”,是为了“一耳目而齐心志”[2](卷761);杀死那些抗节之士,也是因“混一之初,兵威迅扫,不得不行抗命之诛”[2](卷995)。总之是受当时历史环境所左右。如今情况发生了变化,从儒家忠义角度来看,史可法等人都是“疾风劲草”、“一代完人”。这种评价与清初相比,可说是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在为明末死难诸臣“平反”的同时,清高宗还论及建文革除之际臣子的行为。他批评朱棣“犯顺称兵,阴谋夺国”,齐泰、黄子澄、方孝孺、铁铉、景清等人辅助少主,在建文势力大势已去之时,“或慷慨捐躯,或从容就义,虽致命不同,而志节凛然,皆可谓克明大义”[15](卷首?上谕)。同样要给与表彰,载入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