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年(1775)十一月令为明季殉节诸臣议谥[2](卷996),四十一年正月又令为建文革除之际殉节诸臣议谥[2](卷1000)。紧接着“以钦定《明史》为主,而参以官修《大清一统志》、各省通志诸书”,将议谥之明朝殉节之臣“胪列姓名,考证事迹,勒为一编”[3](P526),成《胜朝殉节诸臣录》12卷,交武英殿刊刻颁行。该书记载专谥诸臣26人;通谥忠烈诸臣113人;通谥忠节诸臣107人;通谥烈愍诸臣573人;通谥节愍诸臣842人;入祠职官495人;入祠士民1494人;建文殉节诸臣128人。共3778人,另附入 245人[1]。对于那些不知姓名而能慷慨轻生者,无法议谥并写进史书,就“令俎豆其乡,以昭轸慰”[15](卷首?上谕)。
对于这次修纂《胜朝殉节诸臣录》,表彰忠烈,乾隆非常得意,他曾为此书题诗云:“信史由来贵瘅彰,胜朝殉节与膻芗;五常万古既云树,潜德幽光允赖扬;等度早传辽及宋,后先直迈汉和唐;诸臣泉壤应相庆,舍死初心久乃偿。”[15](卷首?御制序)乾隆如此大规模地崇奖忠贞,当然有明确的政治目的,所谓“崇奖忠贞,所以风励臣节”[15](卷首?上谕),“褒阐忠良,风示来世”[15](卷首?上谕)。纂写历史、表彰忠烈都是手段,目的是为了移风易俗,将历史记载转化为现实的道德评判,为清朝臣子忠于清朝树立榜样。这种作法产生了明显的效果,四库馆臣从历史发展的实际论述了《胜朝殉节诸臣录》表彰忠臣的意义, “自古代嬗之际,其致身故国者,每多蒙以恶名。故郑樵谓《晋史》党晋而不有魏,凡忠于魏者,目为叛臣,王凌、诸葛诞、毋丘俭之徒,抱屈黄壤。《齐史》党齐而不有宋,凡忠于宋者,目为逆党,袁粲、刘秉、沈攸之之徒,含冤九原。可见阿徇偏私,率沿其陋。其间即有追加褒赠,如唐太宗之于尧君素,宋太祖之于韩通,亦不过偶及一二人而止。诚自书契以来,未有天地为心,浑融彼我,阐明风教,培植彝伦,不以异代而歧视如我皇上者……权衡予夺,衮钺昭然,不独劲节孤忠,咸邀渥泽,而明昭彰瘅,立千古臣道之防者,《春秋》大义亦炳若日星”[3](P526)。
总之,随着自身统治的巩固与加强,为了政治上的需要,统治者适时地将其对明季人物的评价作出调整,通过褒扬忠于明朝的人臣来鼓励清朝的人臣忠于本朝。他们变换道德角色,重新解释历史,巧妙地通过修史来配合现实统治。
2、《贰臣传》与贬斥失节
在旌扬明季忠烈之人的同时,清高宗还对明季降清诸臣进行贬斥。其目的依然是扭转人心,彰善瘅恶。“一褒一贬,衮钺昭然,使天下万世共知朕准情理而公好恶,以是植纲常,即以是示彰瘅”[15](卷首?上谕)。
清入关之初,为壮大统治队伍,尽快统治中原,屡发诏谕,招降纳叛,规劝明朝官员将领“投顺”,对那些“抒诚来归”的明朝大臣,认为“良可嘉悦”,给予 “一体优叙”[5](卷17)。像降清的洪承畴、冯铨等人,都受到清廷优待。雍正帝在《大义觉迷录》中称赞投顺清朝的明臣“皆应天顺时,通达大义,辅佐本朝成一统太平之业,而其人亦标名竹帛,勒勋鼎彝”[16](卷1)。可是,到乾隆时期,这种评价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乾隆三十四年(1769),清高宗评价钱谦益“大节有亏,实不足齿于人类”[17](P6577)。乾隆四十年表彰明季忠臣时,又提到钱谦益等人,认为他们“自诩清流,腼颜降附……均属丧心无耻”[15](卷首?上谕)。给予严厉斥责。就在《胜朝殉节诸臣录》完成后不久,清高宗诏令国史馆馆臣,在国史中特立《贰臣传》,把那些“在明已登仕版,又复身仕本朝”的“大节有亏”的人物统统收入此类,指出:“我朝开创之初,明末诸臣望风归附……盖开创大一统之规模,自不得不加录用,以靖人心而明顺逆。今事后平情而论,若而人者,皆以胜国臣僚,乃遭际时艰,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辄复畏死悻生,腼颜降附……此等大节有亏之人,不能念其建有勋绩,谅于生前;亦不因其尚有后人,原于既死。今为准情酌理,自应于国史内另立《贰臣传》一门,将诸臣仕明及仕本朝各事迹,据实直书,使不能纤微隐饰,即所谓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者……此实朕大中至正之心,为万世臣子植纲常,即以是示彰瘅。”[2](卷1022)乾隆帝在国史中创立《贰臣传》这一前所未有的类传来贬斥失节,可谓用心良苦。
由于清廷设立《贰臣传》的目的是“为万世臣子植纲常”,故在进行“斧钺之诛”时颇费思量。清高宗曾多次诏令变更该传体例,以示慎重。乾隆四十三年(1778)二月命国史馆将《贰臣传》分为甲、乙两编,因为“诸人立朝事迹,既不相同,而品之贤否邪正,亦判然各异”,所以必须严加区别。如洪承畴、李永芳等人降清后,建功立业,“虽不克终于胜国,实能效忠于本朝”,故列为甲编。而钱谦益等人归命清廷后,又诋毁清廷,进退无据,龚鼎孽等人先降李闯王,后又降清朝,毫无功业,故列于乙编[2](卷1051)。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又命国史馆将吴三桂、耿精忠、李建泰、王辅臣、薛所蕴等人从《贰臣传》中析出,另立《逆臣传》。在乾隆看来,吴三桂等人“或先经从贼,复降本朝,或已经归顺,复行叛逆,此等形同狗彘,腼颜无耻之人,并不得谓之贰臣”[2](卷1344)。其行为连“贰臣”都不如。由此可见,在“贬失节”这个问题上,清廷裁断相当严格。他们从清王朝的立场考虑问题,把降清明臣分为能效忠本朝者、毫无事迹可言者、降而复叛者三类,表明其贬斥叛降的目的同表彰忠臣一样,都是要激励清朝臣子效忠清朝。
清高宗在国史中设立《贰臣传》,在当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三通馆馆臣就认为“国史创立《贰臣传》,出自睿裁,于旌别淑慝之中,寓扶植纲常之意,允昭褒贬之至公,实为古今之通义”[18](凡例),在《续通志》中,也增设《贰臣传》,“皇上于国史别编《贰臣》,所以树臣道之大防,为古今之通义。今则于《通志》依例立《贰臣传》,其奸臣、叛臣、逆臣,名本《唐书》,义昭斧钺,并为增辑,以正彝伦。”[18](纪昀等序)。可以说,清廷通过编纂《贰臣传》,把纲常准则贯彻于史学之中,明确在史书中绳以臣节,这是以往各代修纂国史所没有的。清高宗从提高忠君意识、维护清朝统治的根本利益出发,通过编纂史书、设立类传来彰显“殉节”,贬斥“贰臣”,从正反两个方面入手,借助历史发表评论,阐发自己的君臣关系论,强调维持尊卑等级秩序、加强以皇帝为核心的政府权威的重要性,作用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