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穆拉比王法典-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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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穆拉比王法典-01


    第一四二条 倘妻憎恶其夫,而告之云:"你不要占有我",则应就其邻人调查其事.倘她贞洁无过,而其夫经常外出,且对之凌辱备之,则此妇无罪;她得取其嫁妆,归其父家.
    第一四三条 倘她不贞洁而常他往,使其家破产,其夫蒙羞,则此妇应投于水.
    第一四四条 倘自由民娶不育之妇,此不育之妇给其夫以女奴,因而生有子女,而此自由民欲图纳妾,则不应许可此自由民纳妾.
    第一四五条 倘自由民娶不育之妇,她未使彼有子,而彼欲纳妾,则此自由民得纳妾,并带之进入其家;此妾不应与不育之妇平等.
    第一四六条 倘自由民娶不育之妇,她给其夫以女奴,女奴生有子女,而后此女奴自视与其女主人平等,则因她生有子女,其女主人不得将她出卖;女主人得将她加以奴隶标记,而列之于其余女奴之中.
    第一四七条 倘她未曾生子,则其女主人得将她出卖.
    第一四八条 倘自由民取妻,妻病癞〔?〕,而彼欲另娶,则彼可另娶,惟不应离弃其病癞之妻;此妻得居彼所建之屋中,彼应赡养其妻,以终其生.
    第一四九条 倘此妇不愿居其夫之家,则彼应将她从父家带来之嫁妆归还,她可以离去.
    第一五○条 倘自由民以田园房屋或其他〔动〕产赠与其妻,而给她以盖章之文约,则其夫死后,其子女不得对她起诉,作任何请求;母亲得将其身后之物授予其所钟爱之子,唯不得以之授予其兄弟.
    第一五一条 倘居于自由民之家之妇,为使其夫之债权人不至将她扣押,曾与其夫立约,使之给她以有关文书,则此自由民于娶妇前倘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扣押其妻.与此相同,倘此妇人于夫家前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亦不得扣押其夫.
    第一五二条 倘在此妇人于自由民之家后彼等负有债务,则彼等共同对塔木卡负责.
    第一五三条 倘妻因其他男人而杀其夫,则应受刺刑.
    第一五四条 倘自由民淫其女,则应将此自由民逐出公社.
    第一五五条 倘自由民将一新娘许配其子,其子已与之发生关系,此后他自己奸淫之,而被破获,则应将此自由民捆缚而投之于水.
    第一五六条 倘自由民将一新娘许配其子,其子未与之发生关系,而他自己奸淫之,则他应赔偿她银二分之一名那,并归还他从父家带来的一切财物,而后她可以嫁与任何喜爱她之丈夫.
    第一五七条 倘自由民于其父死后淫其母者,则两人均处焚刑.
    第一五八条 倘自由民于其父死后淫其生有子女之后母〔?〕而被破获,则应将此自由民逐出其父〔?〕之家.
    第一五九条 倘自由民将聘礼送至其岳家,交付聘金之后,见其他妇女,而谓其岳父云:"我不娶你之女",则女子之父得占有其送来的一切财物.
    第一六○条 倘自由民将聘礼送至其岳家,交付聘金,而后女子之父云:"我不将吾女给你",则彼应加倍归还一切致送与彼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