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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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卷七


    我们方才这一论点也许被人解释为最高的权威就是所有善行中最高的事物,认为权力愈大,所能实践的行为也必愈多而且愈大.推广这种解释,人们一旦执掌权力,就永远不应该把它让渡给他的邻人了;相反,他还必须尽其所能,从邻人那里争取更多的权力.既然人间的至善在于实践,而实践有赖于权力,那么,凡是遇到权力关头,就得当仁不让,谁也不要顾及谁:父不必让其子,子不必管其父,朋友也不必互相关顾.倘若说这种解释其中也包含真理,那,盗贼和暴徒,对他们所作的行为,也未尝不可托辞为怀有某种崇高的目的,所以使用这种手段了.不过,这终究不是事实所能容许的;假使说他们的设想可以通行,这就不免虚伪了.人们如果想有所作为,则他比受他所作为者必须确有某种程度的优胜,如丈夫的胜于妻子,父亲的胜于子女,主人的胜于奴隶,其所作所为,才能获得尊敬.至于那些从事非法行为的人们决不能以日后成就什么样重大的善业来平衡以前的罪孽而消除他们留下的污德.在一个同样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中,根据平等和一致的原则,实行轮番为治的制度,的确合乎正义而值得称颂.至于对同等的人却给予不同等的分配,及在同样的人们间施行不同样的待遇,那些处置总是不合自然的;凡违反自然的都不足称颂.因此,我们可作出这样一个结论,世上倘若出现这样一位人物,他既然善德优于他人,而且兢兢为善,没有人能胜过他,只有遭逢这样的人,大家才可永远追随并且一致服从他,仍然不失其为正义和优美的治道.只有善德是不够的;他还必须具备一切足以实践善行的条件和才能.
    如果我们所持"幸福在于善行"的说法没有谬误,则无论就城邦的集体生活而言,或者就人们个别的生活而言,必然以"有为"为最优良的生活.但所说"有为"的生活,并不完全像有些人所设想的,须牵涉到人间相互的关系.也不能说人的思想只在指向外物,从而引起他对外物的活动时,才说他正在有所思想.思想要是纯粹为了思想而思想,只局限于它本身而不外向于它物,方才是更高级的思想活动.善行是我们所追求的目的;当然我们应做出这样或那样表现我们意旨的行为.但就以这些外现的活动为证,也充分确切地表明思想为人们行为的先导.所以孤处而自愿与世隔绝的城邦也未必无所作为.他们可以在邦内各个部分尽力活动而求其实践;这种城邦所由组成的各个部分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互的关系.就各别的人生而言也是如此.倘使否认内在的活动,那完全自足于己而不务外求的神和宇宙体系也将是尚不完美的事物了.
    所以,显而易见,就各个人而言为最优良的生活方式,即把全邦作为一个集体,对全邦所有的人民而言也一定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章四
    以这些绪论为导引,并回忆我们前面已经讲述过的其它各家的政体,现在可以开始研究这个论题的其余事项.第一,我们应询问,"构成一个理想城邦该有些什么基础?一个完美的城邦须具有同它的性质相适应的配备.作为城邦基础的条件,我们应为之设想若干情况,包括有可能实现的和纯属理想的情况.公民群众和土地就是所谓各种条件中的重要事项.一切工艺家,例如织布匠或造船匠必须具备同他们的工艺相适应的原料;原料准备得越好,则以他们的技术所制成的成品也将愈佳.如其它的制造家那样,政治家和立法家也得有他们所需要的原料,且这些原料也应该符合他们的要求.一个城邦所需的主要配备为人民;就人民而言,自然应考虑到数量,也要考虑到品质.次要的配备则为人民所居住的土地;这里也同样要考虑到量和质.大多数人认为一个大邦必然较为幸福.或许他们是说得对的,但他们未必真正了解一个城邦为大为小的实义.他们以数量为标准,凭人口的多寡来判断邦国的大小;但国势强弱与其以人数来衡量毋宁以他们的能力为凭.如人们的各从其业,城邦也能各尽其用;凡显然具有最高能力足以完成其作用的城邦才可以算是最伟大的城邦,希朴克拉底所由常以"伟大"见称的正是这样的命意,作为一个医师,不是作为一般的人,他比任何体格较他大的人总是更为"伟大".尽管承认人数也可据以估计国势,然而任何偶然的统计还不足为凭的.我们知道各邦大都居住着很多的奴隶.客民和外侨.我们倘若以人口为标准来判断国势,就须把计算的人口限于组成城邦的主要部分各分子.这些分子如果为数特大,可作为一个大邦的征象;如果它虽能派遣大批的工匠,却只能编成少数的重装步队,这样的城邦就不能称为大邦.因为一个繁庶的城邦不一定会是一个伟大的城邦.